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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28 週三 200611:49
  • <搬>替你喂貓(榛生)


~~~~~~~~~~~~一篇有意思的文,搬來看~~~~~~~~~~~~~~~~~~
[直播時你又錯句連篇,
說錯一句罰二十,
今晚你有五百多塊人民幣變成了廢紙。]
一百塊三件的便宜 T恤,大紅,大綠,大紫。你穿紫的。搭配臉上貓撓的發炎傷口,貼以水玉OK繃,你就是潮人一條,型男一粒,本城人氣大主播,女生們性幻想的對象。
今晚直播時你又錯句連篇,按你們台的規定,說錯一句罰二十,我給你數著,今晚你有五百多塊人民幣變成了廢紙。五百塊!買 T恤可以買15件!夠我的店整個夏天賣!你真不是一般的敗家啊王心澤,你讓我說你什麼好!
節目一完接到你的電話:「喂,幫我買個西瓜吧,冰箱裡那個吃完了!」
「扣那麼多錢還有臉吃西瓜啊!」
「經期到了嘛,發揮失常在所難免……西瓜,西瓜滋補一下。」
[每當你臉色不好時你總是會說:
燈光,燈光的原因。
其實是前晚做了藥渣。 ]
我和你的貓一起去買西瓜,我拍拍這個,敲敲那個,貓則抱住個西瓜耳鬢廝磨了起來,全不顧大庭廣眾,白日昭昭。它和你一樣,什麼場合都放得開,這種類型的人才適合混演藝圈!啪,一個蜜吻,再來五道爪印。貓溫柔起來不亞於你,玩起 SM來不更不遜色。我走過去擋住這只傷風敗俗的貓,賣西瓜的東北人可不答應了。「貓把瓜糟踐了,這個你咋說也得買!」好吧,好吧,就這個。拉緊貓鏈子,防止它亂跑,我可從不辱罵它半句,畢竟不是自家孩子,我對它相敬如賓。它生活在你這樣一個主人身邊已經挺受罪了:錯一到十句,回來哼小曲,帶它到寵物店桑拿、擺闊;錯十到二十句,一切獎賞都沒有,還讓它給你按摩、踩背。錯二十句以上,踢它,左右抽巴掌,對它咆哮:「給老子滾!你怎麼不去死啊!」
這是一隻命運悲慘但性格倔強的小母貓,偶爾它跟你賭狠,真的會尋死。它尋死的方向是沿十二樓外牆的下水管飛簷走壁,但只要一路過十一樓看到溫暖燈光就會回心轉意,踩住陽台植物,尾巴豎起作平衡器,踢開紗窗門就來到我家裡。然後它坐在客廳裡語無論次地喵嗚著,身體瑟瑟發抖,如果是人的話,說的一定是:我再也不和王心澤過了!
可天一亮貓又會回到十二樓去,睡在你的床上,溫柔望住你的臉,好賤。沒錯,你就是這麼有異性緣,哪怕一隻母貓也難逃電網。前天我拎著三件 T恤在電梯間遇見你,你只用兩句話就拐走了當中一件,我非但沒覺得吃虧,還足足美了半天之久。你的第一句是:美人又進貨啊?你總是有品味,買什麼都錯不了!第二句是:這件紫的太漂亮啦,不如借我錄節目吧,順便給你做個廣告。
紫T恤在演播室發藍,像你臉色一樣,看來你又得罪了燈光師,這次他把你照成了藍精靈。每當你臉色不好時你總是會說:燈光,燈光的原因!其實是前晚做了藥渣。知道那個笑話吧,宮女一個個面如菜色生著大病,御醫治不好,皇帝就生氣了,昭告天下,尋找靈藥,後來有個聰明人就說了個偏方,一夜之間,宮女們就又都活蹦亂跳了,次日清早人們看到宮門裡走出幾個蔫巴巴的男人,就問這都誰啊怎麼都變成這樣啦,聰明人就說:這就是藥渣啦!
[補這些洞就像補彈孔,
當某些情感的流彈穿過我那軟弱的心臟。 ]
在這幢公寓第一次遇見你的時候你臉上就有痘痘,這不可能是燈光照出來的吧。可是你上節目時皮膚可光滑得水蜜桃似的,後來我知道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叫遮瑕膏。你浴室放著一大瓶。遮瑕膏塗在臉上,你膚如凝脂,觀眾小妹妹又羨慕你又愛你,恨不得一口咬死你。我想遮瑕膏這玩意應該被評為人類最偉大的發明之一,它的另一個用處是可以補牆。
你家牆上被你釘過釘子又拔下來的地方,我都用遮瑕膏補過。補這些洞就像補彈孔,當某些情感的流彈穿過我那軟弱的心臟、單薄的肺、或者瓷器般脆弱的肝,疼啊!我就用拚命幹體力活來發散注意力。我沒什麼大學問,也不是個文化人,比起看書、聽音樂、寫詩、作畫來, DIY點什麼更能讓我心情平靜。我舉著一罐子遮瑕膏,把你的牆補得香氣四溢。打幾個噴嚏,千瘡百孔的我的內在,受到微弱振動。
我慶幸我體內如此酥糟多孔,因而,才能百毒不存。嫉妒、不安、焦慮、吃醋、失落、遺憾,來了就嘩啦啦流走,排毒系統超常優良,造就我成了如今這個好鄰居、好朋友、偶爾客串的好廚子、好醫生、好玩伴。
東北產的小西瓜籽圓圓的,吐到地上會長出嫩芽,它們不是轉基因水果,它們有繁殖能力,是健全的生物。
[小母貓時年一歲兩個月,
奼紫嫣紅開遍,卻付與斷井頹垣,
悶騷得柔腸百結。 ]
女孩們以為你這樣一個明星肯定是開香車,住別墅,買條內褲也要去香港,動不動就會說:剛從加利福尼亞回來,太曬了受不了!實際上你也吃康師傅方便麵,用一次性筷子,愛逛屈臣士和家樂福,街頭小鋪子買香煙,偷偷踢別人家的狗,佔小便宜。你搬來那天房間裡沒拖把,下樓管我借。你彬彬有禮地說:「請問能不能把你的拖把借我用一下?」我想必是被這初次的相遇嚇破了膽,愣了半天,居然就答非所問地嚷起來:「你是王心澤!」你就很有面子地笑笑,以為接下來我會要你簽名,或者送你鮮花。但我只是說:「你比電視上丑啊!」你臉紅了,只好頑強地幽默著:「不就是借你拖把用一下嗎……不想借明說,幹嗎這麼傷害我,哼!」
你還拖把時就順便借洗衣粉,貓也跟著來竄門。三花玳瑁貓,十有八九是母的,果然不假。小母貓時年一歲兩個月,奼紫嫣紅開遍,卻付與斷井頹垣,悶騷得柔腸百結。半夜它唱著憂傷小調,擾動整個大廈人馬不安。春情湧動的春天,隨著貓叫,左鄰右舍的床也開始響。咚,你的一隻拖鞋砸過去,喵,另一隻拖鞋砸過去。家庭暴力啊,我在樓下腹誹:不能養貓就不要養嘛。後來知道你是用洗衣粉給貓洗澡,怪不得它毛髮脫落像個斑禿患者!無良的主人!再之後,你就給它買了個貓脖套,拴住它,不讓它亂跑,渴望自由的小貓成了一個美麗的女囚徒,天天在你家客廳摳牆。再再之後,貓不叫了,原來你開始給它嗑藥。小劑量安定片,可以讓貓昏昏欲睡,反正死不了。
貓不叫,你家有女人叫。這麼有錢不懂買拖把和洗衣粉也罷了,居然也不知道買張好床。深夜你的老床終於折斷,那女人大概是傷了肋骨,會不會從此癱瘓?送醫院急救那晚,門鏡裡看著你們狼狽進電梯的樣子,我忍笑忍得好辛苦,差點沒被自己吸進的氣流嗆死。你再借拖把時我就譴責道:「洗乾淨再還我,上面的長頭髮真噁心。」你哼哼哈哈點頭而去,我叫住你:「長頭髮別投馬桶裡,容易堵,你家堵了整個樓都會堵。另外,傢俱市場三樓在打折,買新床還送床上用品。」
你感激地笑,又羞愧地笑,又猙獰地冷笑,關門時候就變得尖酸,及時丟給我一句:「是啦,歐巴桑。」笑得特別頑劣,十七歲時你一定就是這個怪樣。
[你撒嬌撒出全世界人民的雞皮疙瘩,
掃掃能堆八座金字塔。 ]
歐巴桑我,咬著香煙發狠地盯著電視屏幕,心想台前這麼光鮮一個人,私生活怎麼就這麼不檢點。我去跟朋友八了你幾卦,說:「你們知道嗎,王心澤私下可亂啦!」結果你猜怎麼著,你的 FANS們說:「亂?正常啊,不亂才變態呢。」
這樣一來我就無語地回了家,默默地覺得被她們說服了。正常健康的男性就像正常健康的貓一樣,有性慾為什麼要壓抑呢?喜歡女人又有什麼錯呢?人家喜歡女人,喜歡幾個,怎麼喜歡法,又關我屁事呢?所以當你節目上的女搭檔也最終來到你家,深夜沒走,並且傳來的聲音像是你把她活活剖膛剝皮了一樣時,我沒有鄙視你,我只是鄙視她,比起骨折那位,她的大驚小怪也顯得太沒見過世面了。我拿拖把捅捅天花板,聲音停止了。
那個女主播第二天戴個大墨鏡離去,晚上你們在電視上眉目傳情。三天後女伴換成直髮九頭身小辣妹,再三天,細長眼睛日本娃娃臉,第四天,大波浪蛇發姐姐。第五天,你發高燒,縱慾過度沒有好下場,可是緊要關頭一個女人也撈不到,王心澤讓我告訴你,你蠢就蠢在這裡!沒出息地敲牆,我當沒聽到。把貓脖子上貼紙條:「救命」。推貓往樓下跳,貓差點摔死,你這個畜牲啊。
有求於我時我是美女,用不著我時我是歐巴桑。「美女,我想喝薑湯。」你撒嬌撒出全世界人民的雞皮疙瘩,掃掃能堆八座金字塔。早喝姜,吃偏方,晚喝姜,吃砒霜,我不給你做。你抱住貓,孤兒寡母似地哭了,說:「我們這麼久的朋友了,我們……」
那紅樓夢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雙星,襲人也說了一句「我們」——「好妹妹,原是我們的不是。」晴雯冷笑幾聲:「我倒不知『你們'是誰,別教我替你們害臊了!」
晴雯說得多好啊,晴雯是我的偶像。
「我們」。
這個簡單的人稱代詞是個糖衣炮彈,無端拉近了你和我之間的距離,「我們」一出口,我們就是一夥的了,我想撇清也很難了。薑湯幫你熬好,趁了你的心,喝出了你滿頭大汗,歪在被窩裡舒服地哼哼著:「我們明天一起去超市吧,想買好多東西,好多東西。」
家居生活裡,你變成很普通的男人,普通的像一些女人愛的小寵物,乖乖的,毛茸茸的。
[你瘦了,
愛情把你消耗得皮包骨,
眉目越來越清楚 ]
一起逛超市的時候真像一對情侶呢。有人拿手機拍下我們的背影,傳到網上去,標題叫做:王心澤的緋聞女友是平胸。嘿,如今平胸也能出名嗎?我在那貼子下灌水。你湊過來,看著我,深情地問:「說真的,你光穿游泳褲去游泳是不是也可以的?」我抽死你。
看我生氣了,又改口奉承道:「大胸顯得笨笨的,小小的才知性嘛。」
其實,大波並不流行了,酥胸嬌小,是人家挪威王子選妃的標準之一呢。
出差前你委託我照顧貓,鑰匙甩給我人就走了。你走後我給貓重新調整了飲食結構,以小魚和牛奶為主,像喜悅貓糧那種讓貓得膽結實的垃圾食品,就去餵他們美國的本土貓吧。
我把你的房間也整理一遍,女人的長頭髮,用過的小雨傘,成堆的色情雜誌都統統掃走,替換我店裡出品的棉布床單,玻璃花瓶,一束白色波斯菊。你的房間煥然一新,令我很有成就感,再補補牆,洗洗貓,我沒什麼大智慧只有家居生活的小聰明,拿著 DC拍下這美麗房間,跟貓一起,來張合影。卡擦!
十天後你出差回來,我的晚飯正上桌。來得早不如來得巧,你出電梯不上十二樓,直接十一樓我家門口擂門。熟門熟路找到屬於你的椅子,大花碗,水杯,筷子。盛一大碗飯,拍拍結實,再填一勺,倒啤酒,一筷子夾走最大一條魚,水果盤子拉到自己面前。你說:「以後啊,我買房子要買兩層,下面一層給你住。」
這種有口無心的話最傷人。好嘛,我住你樓下,時時替你做家務,給你看門,替你喂貓,我是你的僕人嗎?雖然我愛做家務喜歡窩在家裡,雖然我沒工作反正也是混日子,但那得是我自願!自願你懂嗎?女人自願起來她才快活,不自願,它就是個縮小的橄欖,無味的,乾癟 的,覺得自己虧了本的,怨的 。吃完了飯我在沙發上按計算器,算賬,顯得我也是忙人一名,自尊心在這時呈現異常的明黃色,我忽然想讓你走,憤怒是明度極高的灰色。走遠點,回你自己房子裡去,別出來討人厭。可你不走,像是知道得罪我了,抱著貓坐在我旁邊訕訕的:「哇,這個月賺這麼多!」
我本月淨賺三千二百九十元,去掉你的西瓜,貓糧,佈置房間,一餐晚飯,是兩千七百九十元。「還我錢!」手伸出來。
你甩給我大錢包,愛拿多少拿多少。你總有一種類似於灑脫不羈,不同於裝腔作勢,介於欠扁與招人崇拜之間的儀態。
本不想要了,那些錢。都是「我們」了,要了顯得挺認生的。可是接下來你忽然就告訴我你在上海愛上了一個姑娘,一往情深一蹶不振,第一次發現自己原來會因為和異性說一句話而手心出汗,嘴唇腫了似的粘在一起,兩顆腎一上一下壓蹺蹺板,帕金森症患者似的渾身發抖。本來自判愛無能了這下又恢復健全,你在驚喜之餘變成十七歲少年,維特煩惱上了。和她靠近一點點,看到她手臂上細細汗毛,會情不自禁有生理反應。你說:就像是……獸性大發了……
好吧,那麼我就正大光明拿走該拿的五百塊錢,就等於……拿走你的二十五句錯誤台詞。如果說錯的話都可以以二十塊一句的價格買回來,我想贖回我那天晚上衝動說過的一切言辭。我要先買回那句:「你敢肯定她適合你嗎」,再買回那句「真正愛你的人你卻不在乎」,最後哪怕雙倍價格我也要贖回最丟臉的那句「那個人就是我。」
你被女生追也不是頭一次了,有什麼好害怕的。但是接下來整整一個星期你都沒來找我,你在躲我!這麼一想我肝腸寸斷,甚至開始計劃搬家。搬走了,我再也不和你聯繫,就像是我死了,死了的人你沒必要躲她,也沒必要看不起她,也沒必要同情或羞辱她了,那樣不了了之該多好。可是事情最後是以一周後你主動的上門而結束的,沒事人一樣,你走上前來朗聲對我說:「我上周去上海了,才回來,給你帶了個新花瓶。」半句不提此前的尷尬,好樣的。於是我配合你,裝作我也失憶了,抱住花瓶:「謝啦,您老有了心。」
關上門我相當難過,難過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屁股好疼。我知道你一定是忘了我曾對你說過的那些話,是真的忘了,或者當時就完全沒聽到,沒領會,沒放心上。我是你的小 CASE一項,小玩意一隻,小節目一個,和你那驚天動地的大愛情比起來,我太業餘了,太額外了,太附屬了。
你瘦了,愛情把你消耗得皮包骨,眉目越來越清楚。
[蚌合上它堅硬的殼,
內裡柔軟的所在,璀璨 的珠珂,晶耀的寶貝,
不再給世人看見 ]
他們拍到你和她幽會的照片。
她尤物一個,大美人。高貴美麗完玉無瑕,生活在天堂裡最好,下凡來禍害世人幹嘛!沒事又長那麼漂亮,還想別人活嗎?像個紅嘴金絲鳥,嬌生慣養長大的那種,戴的小耳釘也得兩萬多塊吧?
怎麼就沒有匪徒搶她東西呢?答案:因為她高貴卻低調,俗氣的壞人看不出她滿身價值連城。那是從出生就培養的穿衣打扮的學問,並且用一生時間去修習鑽研。鶉衣百結不是穿破爛,是自成風格;白球鞋?不是沒錢買鞋,是穿夠了大牌了,帆布陶治一下情操。一看面部表情就知道她很容易就生氣了就哭了就不講理了,富家千金們慣有的臉色。但是男人就是愛這口啊,你愛她愛得成了廢柴一根,你哪還是原來那條社會棟樑啊!沒出息,替你害臊,丟臉。
新聞週刊裡每個狗仔隊的報道我都字斟句酌地拜讀過,分析的結果是:她明明對你就是垂顧!你看不出來嗎?「記者抓拍到當日該女與王心澤拍拖場景,該女開車,王心澤坐副駕駛,王一直有微笑,該女則表情肅穆……」正常情況,兩個人好上了,應該是她小鳥依人,你硬漢一點替她擔當一切,讓她成為你的籐蔓植物,結果,反過來了嘿!
這就是憐憫,有錢人對非有錢人的駕馭,暗藏的歧視。老爸有上億家產的女孩,玩弄個把小主持還不是易如反掌?看人家心情好壞罷了。可你,你這個大傻子竟然真的愛上她了,把心交出來,熱乎乎砰砰直跳,她愛怎麼捏都行,往裡面吐唾沫也是清潔的,踩一腳,跳得更歡。上樓下電燈電話的承諾。臨走時你說謝謝,我說不客氣,回歸到相識的最初那麼樸素的問答。你說有空來上海玩吧,我說常回來看看吧。就這樣簡單地話別了,沒有笑,沒有淚,沒有不捨得。
行李什麼的都捆紮在車上,你的小甲殼蟲開走了。沒有搬來新住客之前,我還擁十二樓 A你房間的鑰匙。黃昏時分,我在你的陽台上站著,看遠遠的天際線,紫色的黃昏,purple,再紫一點,violet black,手中的煙,water blue,陽台地面的灰塵,carbon black。
電視上傳來你的聲音,「這一首歌,要送給我在武漢的好朋友,謝謝她多年來對我的照顧——我要說,我愛你。嗯,今天的節目就到這裡,如果您想點歌,請發送短信到 95558……」VJ們總是喜歡說這種假模假式的好話,同時拋出深情的眼神和坑人的廣告,盯住鏡頭,兩秒的停頓,結束。
你說你愛我,是作為一個明星對一個觀眾說的愛,明星們總說:我愛你!我愛你們!你們在哪裡?!左邊的朋友在哪裡?!右邊的朋友在哪裡?!樹上的朋友在哪裡?!大聲豪氣地吆喝著。我清楚那意思,絕不會誤解。愛就是「愛」這個字本身,一點引申一點比喻意都沒有。對著電視機笑笑,我這個受到「愛」的祝福的觀眾就在你住過的房間裡,把那首周傑倫聽完。
唉,有完沒完啊你!總是周傑倫。
在空去的房間裡,《發如雪》的旋律耳熟能詳,想像著你曾經的位置,貓曾經的位置,我曾經的位置。 銅鏡映無邪扎馬尾你若撒野今生我把酒奉陪 。在這個房間裡,如果把我們在不同的時刻所在的位置錯疊在一起,就形成了你和我一起躺在床上當中是小貓的歡樂天倫圖。
換一個姿勢的話,我們的影子就擁抱在了一起。
一家三口,爸,媽,貓女兒。 .
我想這輩子我是不可能再說第二遍同樣的話給你了,我也不會將它說給任何別的男人。二十七歲傻一次,三十七歲難道還會傻嗎?當然不了。
你偶爾會在喝醉的時候打電話給我:「喂,怪想你的,你想我嗎?」
我堅決地說:「不想,忙死了。」
蚌合上它堅硬的殼,內裡柔軟的所在,璀璨 的珠珂,晶耀的寶貝,不再給世人看見。
我知道你住在上海 漕溪路的 宜家旁邊,我在上個星期去了那裡。原因是「忽然想看看你生活的街道」。在你的公寓旁徘徊幾分鐘後,我卻毅然選擇去逛宜家,並且告誡自己,宜家比你有意義。然而我的手機放在左邊口袋裡,一跳一跳,像心臟增生出來,成為累贅的體外器官。
你永遠不知道,你在我手機裡的名字叫:愛情。很矯情是嗎?你是我的愛情。而我不想再遇見我的愛情。我絕交了我的愛情。刪去了我的愛情。阻絕了我的愛情。
瘋狂買了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後,我像個農村人一樣扛著它們從宜家出來,坐上出租車,要去機場了。出租車重新路過你的公寓,紅色窗簾那間是嗎?有鳥籠的那間是嗎?晾著男女內衣的那間是嗎?回過頭,我看到一溜四隻貓並排坐在路邊曬太陽,為首的那隻貓,三花玳瑁,柔腸百結,曾經的名字叫阿寶。
它如今已然變成一隻純正的野貓,獠牙長長了,毛倒戕著,尾巴挑釁地拍打著地面,眼神不再馴服。另外三隻,個頭都很小,相信是她的孩子。
你不要你的貓了,而它,在被你遺棄後,卻順利完成了作為一隻貓的生命裡那些必經的美味或苦澀。貓自己知道,在你離開以後,它遇見了什麼。
坐上返回武漢的飛機,在辦托運時不小心有一隻玻璃花瓶碰碎了,落在地上,折射出非常刺眼的光芒,就像是人們在初次戀愛時,眼淚的透明度。我是個不適合養花瓶的人,因為我討厭眼淚,並且花瓶那麼易碎。我或許適合養隻貓,一隻皮實的貓,百折不撓的貓。
於是你的貓,我把它帶走了。
從此它去武漢吃香喝辣,高枕無憂。它會福祿雙全,壽比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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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i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37)

  • 個人分類: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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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19 週五 200610:24
  • <搬>往生刑


這一篇,與很多故事並無不同。
只是我喜歡。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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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生刑
丁輕有時會以為她已經忘記了自己曾是怎樣的女子。
但每一次,舊事回魂,那個長髮如海藻的少女形象,便再次浮現在她的身上,它從未離開丁輕。
它只是向內遷徙。
[壹]
彼時丁輕只得一十九歲。
鎖骨嶙峋。且有垂垂頸項。
好穿黑。黑T恤,黑色工裝褲,戴大墨鏡,遮去半張面孔。那個樣子,似是發支槍給她,便可去參加紅色高棉的。
但對於溫良姿來說,丁輕有另一個形象。
第一次見到丁輕,她記得十分清楚,是在一個雪後的清晨。
自後視鏡內溫良姿看到,有女孩騎著單車自長街盡處衝過來,至公寓樓下,似有什麼事很趕,急急甩脫車便朝門內跑。
她一路踏雪而去。足踝耀眼蒼白。
她赤腳穿雙人字拖。
待這女孩再急匆匆下得樓來,溫良姿便離開她的紅色蓮花,走向她,說
——我是溫良姿。我想請你替我拍一組平面廣告。
丁輕停了腳步,將手中拿著的一冊書揣進大衣口袋裡,抬眼看她。
第一眼見到溫良姿,丁輕便知,這是會在黑暗的房間裡獨自吸煙的女子。
她幾乎能夠看到這女子是如何在寂寞裡點燃一支煙,然後好像撈住救命稻草地,吸完它。
這女子有一張被煙草摧毀過的面孔,老的,但不是不美的。
沒有任何猶豫地丁輕便決定跟她走。
穿著一雙人字拖。
倒是溫良姿尚懂得問她
——單車不用上鎖麼?
丁輕望她一眼,語氣輕俏似在嘲笑良姿幼稚
——呵,你以為上了鎖便不會丟?
兩人都莞爾,不再說話。
後視鏡中,溫良姿見有水仙少年自公寓樓出來,仍是一貫的怠惰姿態,站在街道中央,張望。
呵,讓這每一回都叫她溫良姿等候的少年見鬼去吧。
所有叫女士等候的男人都應該去見鬼,不管他是十八歲還是八十歲。
我們一個也不原諒。
[貳]
英籍華人攝影師溫良姿在大學城某公寓樓下發掘了丁輕,但沒能捧紅她,只間或替她接到一些散單。
丁輕只受小眾喜愛。這在意料之中
——
她太疏遠,對鏡頭,對鏡頭外的觀者。
她太太太不夠魅惑,事實上,她根本不想吸引它們來愛她。
模特大忌。
但她同她成為朋友。已是莫大收穫。
若要趕工,有時丁輕便睡在良姿處,夜間同她一道蜷在沙發上看電影,大多是粵語舊片。
——呵,你這樣熱衷粵語片。
丁輕忍不住感慨。
——是。有老情懷在裡面。男女主角若擁吻必要千里迢迢跑去海灘,夕陽拖他共她兩道細瘦影子,長風自海外來,拂起她的長髮他的衣角,看,多浪漫。
丁輕大笑。但由是她亦知良姿的生命中是有一點傷懷在的。
大凡女子刻薄,三分諷刺人,剩七分通通是自嘲。
不是跌了跤過來的,到不了這境界。
並且,她亦就此認識莊焰,溫良姿的助手。
這人平常好戴頂手工毛線套頭帽子,帽沿直拉到眼睛上。穿一雙靴,卡其褲腳掖進靴筒,像個牛仔。
是時尚中人不錯,但因他氣質中自有一段不羈在裡面,你便不覺是他雕琢。全身的張揚只往內收,有衣錦夜行感覺。
拍攝時為求效率,換衣方式往往簡約到極。
好在丁輕性情淡薄,從來怎樣都可以。為著有莊焰這異性在場,便背過身子除衫,三兩下又披掛上另一套行頭。
真的不要以為模特這一行有多麼香艷,說穿了亦不過是一條清白肉身。誰人沒有?多稀罕?
就是這一系列穿穿脫脫當中,莊焰留意到丁輕左肩胛骨上的傷疤。
一指寬,貼合骨翼徐徐伸展,至顛峰,曲折一下,便消失。
莊焰大奇
——這是什麼?
——失足摔傷,大手術接駁骨頭。
——為何不去掉這疤痕?
——呵,幹什麼要去掉它。多好的紋身,別人想要還要不來。
莊焰搖頭
——丁輕,你是這樣古怪的女孩子。
——是。不古怪便不會認識溫良姿,不會認識你。
真的。這世上足足六十億人,誰叫人過目不忘,誰又是一時無兩。怎麼剛剛好就看在眼裡了?
所以說「認識」這回事,看似順理成章,實則是相當離奇的。
[叁]
莊焰第一次去到丁輕公寓,他記得十分清楚,是在一個滿城亂雪的午後。
那一天的雪下得歇斯底里,全無章法,叫人心中驚悸。
偏偏路旁尚有英格蘭血玫瑰要與季候鬥狠,自這白茫茫當中顫巍巍開出花來,無端竟予他哀艷的情緒。
他認準了門牌,才發現電鈴也沒有,只好手敲。
門很快便打開,丁輕滿手肥皂沫,帶著洗衣粉清潔的香氣,站在他面前。
房間中猶自傳來Norah Jones慵懶倦怠的情歌。
——怎麼,你沒生病?
一支小廠牌需拍平面廣告,良姿電話丁輕時得知她生了病。
但因事情實在趕得急,這才叫莊焰送衣裳過來給她試身。
丁輕的嘴角便彎一彎,像是個笑容的樣子,說
——呵,偷得浮生半日閒。
——你這個態度對待工作,終生便也只是個不入流的模特。
莊焰一氣說完,才自悔話說得重了,正呆站在那裡等丁輕發作。
誰知她卻不在乎,將半縷額發吹到一邊她說
——呵,誰要入流了?
然後她向著莊焰伸出胳膊,又說,來,替我捲一捲袖子。
轉一個身便又去洗她那兩盆衣服。
人生這回事呢,真正是無慾則剛。
要得到多少,必定需你以同等的付出去換。
誰是生下來便鮮衣怒馬?誰沒有過蓬頭垢面的時候?
對名聲二字看得淡些,便不至於為它博命,自然保持住尊嚴。因誰也作踐不到你。
[肆]
因歡喜丁輕這一點透徹,之後莊焰便常常去她公寓。
去時亦會得挑一張Norah Jones新專輯給她。
她接過去,揚起眉毛高興半日。
溫良姿有時亦一道去,帶著香檳跟魚子醬。
三個人一時端肅一時放浪地論一回人間事,這個冬天竟然那麼快也就過去。
雪將融時,毫無懸念地,丁輕同莊焰在一起了。
在莊焰有生之年,他都記得丁輕的身體。它清勁一如夜生的植物。
皮膚有黯黯光澤,如暗色的綢。
令到他忍不住趨前,以手掌擦碰。這皮膚便發出沙沙聲,呵,它十分寂寞。
丁輕在他的手中微微顫抖,但沒有躲開。
有時她也毫無徵兆地問
——莊焰,會不會有一天你突然離開我?
——不,不會。怎麼會?
——可是為什麼每一次同你講再見,我都覺得是訣別?
丁輕亦學會害怕失去。
但愛這個字,她是始終沒有講出來的。
多年後丁輕偶爾會想,若彼時的莊焰不是這樣英俊,自己會不會愛上他。
呵,或者仍會愛上,但不至於那麼執迷不悔吧。
的確,莊焰有細薄嘴唇,又有寡情面孔,是近乎清教徒的美,甚至你可以說它是禁慾主義的。
但它竟是這麼的好看。
所以連他面貌中流露出的內心的冷酷亦是值得原諒的,如果不是被忽視掉的話。
然而莊焰,是自你之後,我才對人與人身體的接觸有了盼望。
第一次,人讓我覺得安全。
第一次我覺這世界原是那麼的好,因它同我有了關聯。
這些都是你不知道的。
那時候我們太年輕,又驕傲,完全不懂得如何卑微地去愛別人。
而我們渴慕並需索著對方。
大概只因那時我們的內心,有那麼多溫柔需要得到釋放。
[伍]
莊焰去法國,只不過帶了一隻行囊。
他爭取到一單廣告拍攝。
終於不必再做誰的助手,攝影師一欄亦終於可以鄭重寫上自己的名字。
走時他同丁輕說再見。
丁輕便只呆呆望住他。隔半晌,又問
——莊焰,你怎麼不安慰我?
莊焰似聽了一個好玩的笑話,發出由衷地笑聲
——丁輕,我知你承受得住。
丁輕這時卻拽住他外套的雙襟,將面孔埋在莊焰胸口,喉中發出嗚咽好似負傷的小獸。
他甚至要以為她在哭。
但不久她抬起臉來,將亂髮拂在一邊,平靜地同他說了再見。
說時嘴角彎一彎,像是個笑容的樣子。
莊焰於是放了心,轉身走往海關。
有一些感情裡面,似是注定沒有等待這回事的。
他不要求,她也不承諾。
好像這個人這些時間從一開始就是用來失去,繼而用來緬懷,或是用來忘記的。
丁輕回過頭,給等在幾步外的溫良姿一個莊靜的表情。
良姿卻吸一口煙,展顏對她一笑,說
——若傷心,便哭出來。
良姿見這時下午三點的陽光自天窗照上丁輕面孔,又漸逐寸隱去。
一切光,一切聲音,步步為營來吞沒她,但她不為所動,神色執拗倔強,儘管帶著點顫抖。
然,過度隱忍的感情只會轉而向內,殺傷靈魂。
良姿便知丁輕這一生,即使再快樂,亦不會太快樂了。
[陸]
溫良姿深知丁輕,如同深知自己。
她深知接下來的日子她將如何飲酒飲到醉,凌晨時發神經跑去屋頂看國慶節的煙花,腳踝上還鋃鐺掛著雙高跟鞋;深知她房間內將是如何日復一日播放著Norah Jones,電視機屏幕上雪花漫漫閃爍,而她和衣滾倒沙發上,頭髮膩乎乎纏在一起似墩布;深知她將怎樣在日光鋒利的中午慢悠悠踱去便利店買成箱的啤酒同泡麵,又將怎樣誘使著那打工的小弟替她扛回公寓,那啤酒有時冰鎮喝,有時常溫喝,而泡麵有時煮著吃,有時咬著吃;深知她的眉目將怎樣變到不是從前的眉目,那上面的蒼老便是拿漂白劑擦亦是擦不淨了。
她亦看顧她,如同看顧自己。
把她自成團的被單中刨出來,拖進浴室大力洗刷。
一邊洗,一邊同她說
——你若死在這裡,丁輕,沒有人會傷心。而你最希望傷害的那個人,根本連你的死訊也不會知道。
丁輕這時才醒轉來
——良姿,可不可以有一個人很愛我。
良姿便對住她的眼睛,一字一句跟她講
——不,不要做夢。每一個人亦是愛自己更多。
丁輕自浴室出來,穿牛仔褲白襯衫,頭髮尚在滴水,濕漉漉,像海藻。
瞥見桌上放著蘋果,便撿一個大口吃起來。
良姿抿著嘴笑。
呵,又活過來了。
[柒]
——丁輕,聽說此刻你同你的教授走?
——呵,你怎知?
——他是什麼樣子?
——呵,一個老人的樣子。
當然是不止這些的。
教授姓康遜,英國人,講一口硬得打死人的倫敦音,學問上頗有些自負。
年輕時想必是好看的,故年過半百仍不失風流自許,好穿長風衣,跟學生在一起時,亦會得學他們戴棒球帽。
且又相信是真名士自風流,並不介意穿著破了洞的毛衣在學院裡走動,頭髮似一隻鳥揮出半扇翅膀。
但他善飲,講話有趣,偶爾刻薄,自戀起來非常天真,笑時有彎彎眼睛。
派對上又會拖住學生同他跳一支慢狐步,跳時身體的韻律是老派的,穿越時光的。
舞畢會得送舞伴歸座,十分得體。
那一回派對上,丁輕由他帶著在舞池中悠悠走步。
正自神遊,一抬頭見康遜微微仰著臉,閉住眼睛,面上表情有十二萬分溫柔。
丁輕一時竟有些眩惑。
呵,是否他年輕時候,亦曾同他玫瑰般的初戀情人舞過這一曲?
終於她忍不住調皮,要喚回他魂魄,輕聲向他說
——若他日重逢,我該如何問候?以沉默?以眼淚?
恍惚中康遜低了頭來看丁輕,繼而又向四周望一望。
這舞場,這人聲,這裙裾,呵,還有這舞曲柔靡,令他不知今夕何夕。
片刻他魂魄復位,不禁又向眼前這女子深深注目一回。
且又無法克制地問多一句
——你是誰?
[捌]
之後有一回良姿去探丁輕,恰康遜也在。
毫無準備地,三人相對,片刻之間那情形不是不尷尬的。
但康遜隨即笑道
——呵,若再來一人,剛好可湊一桌麻將。
大家笑一回,氣氛頓時好很多。
要到這時良姿才知,這白頭翁是如何竟能叫丁輕心折。
他多麼令人舒服。
那一日丁輕腳上穿雙黑色緞子拖鞋,鞋面上繡垂垂一朵罌粟花。如她的圖騰。
送走了康遜,丁輕回身對她說
——良姿,一個人若打定了主意要叫自己快樂,那麼香檳魚子醬和啤酒花生米,這兩種快樂實在是沒有任何差別的。
呵,丁輕,這便是同一個老人戀愛的好處。這暮年的男子縱容著甚至慫恿著你性情中陰暗的成分。
但亦正因如此,這點陰暗在他面前就永遠成不了氣候。
你看你現在,多麼隨遇而安,多麼平和。
人的身體裡有一些蒼老是生來就有,生來就知,但它如何被安放,怎樣被運用,有沒有善終,卻只能夠由命運左右。
[玖]
兩年後,康遜退休,回蘇格蘭鄉間養老。
亦是丁輕送的行。
去往機場的夜行車上,除開前路有濛濛的光,左右俱是黑,週遭密林風起又傳來濤聲,車如行在海底。
他同她好像在這兩年中已將一生的話說盡。
此時默默無語。
但她的手分明還被他握在手裡。
但為什麼丁輕竟覺得這個人已經離開她很久了?
康遜那一日穿長風衣,走路時衣角獵獵翻動,如一面離別的旗。
頭髮仍有數縷不肯莊重,似一隻鳥揮出半扇翅膀。
丁輕忍不住在他身後又喚一聲,且追前幾步
向他說
——若他日重逢,我該如何問候?以沉默?以眼淚?
康遜便怔一怔,驚心動魄了,不過因他蒼老,故連這驚動亦只是瞬間。
但該瞬間已足夠促使他說出
——丁輕,若我不是這麼的老……
後半句他怎麼也無法說下去,因前半句已是不真。
丁輕見他如此,十分不忍。
伸手拂一拂他的發,便即轉身離開,亦不再偏執地要來跟他講一句再見。
自始至終,她亦沒有問過他是否愛她。
[拾]
自機場返轉,已是深宵。
丁輕腳步輕悄,走在幢幢樓宇之間,忽於一個街角聽見不知哪個窗口傳來老歌
——
來又如風,離又如風,或世事通通不過是場夢
人在途中,人在時空,相識也許不過擦過夢中
無端地,丁輕的內心竟生出些悲愴,亦不知是對自己,抑或是對生命。
一想到這情緒竟可以對著後者,丁輕便覺恐懼了。
呵,不,她怎麼承受得起生命中最重大最根本的空虛。
仰頭又見電線切割的暗黑天幕上,落下一場快雪。
丁輕簡直不能相信剩下的半個夜晚自己可以獨力過完它,急忙拔腳往溫良姿那裡去。
良姿亦是深宵不眠的人,正捧住馬克杯喝紅糖姜茶,看粵語舊片。
開門見丁輕發間雪珠盡化成水,額發濕嗒嗒膩住眼睛,她便笑問她
——丁輕,為什麼你總是不快樂?
——良姿,為什麼每一個人都認定萬事我也承受得住。借這個故便都不肯來憐惜我?
丁輕蹬脫平底鞋,輕車熟路摸去良姿的沙發,扯來腳毯搭在腿上。
——呵,丁輕,你可有出聲來企求他們的憐惜?你可有出聲來企求他們來分擔你的負累?不,你沒有。原本你亦不是那樣的女子,你做不出來。
見丁輕低頭不語,溫良姿繼續說下去
——所以你只能自己承受著。丁輕,這便是你的宿命。
說罷,良姿遞她一杯紅糖姜茶,又甩一條乾毛巾給她叫她擦乾頭髮,笑道
——呵,丁輕,你同年輕時候的我多麼相像。
這時她卻抬頭,眼中有雪雪光亮,如夜行的獸
——亦是這樣的不快樂?
——或者。但更重要的是,你同那時的我對愛都抱有那麼高的期許。
每一個人對被愛的渴望,是自出生一刻便異常強烈,然而我們之後所能做的,便不過是磨蝕掉它。
[拾壹]
——呵,良姿,我發現你多麼像一個島。
——傻話,這怎麼說起來的?
——島是天生孤絕,不落情緣,同你多麼相似。
——呵,我眼前不是還有一個你,充其量算個半島吧。
這樣說時,溫良姿探身自丁輕手中拿過那本《國家地理雜誌》,翻一翻,然後對她說
——莊焰回來了,你可知道?
丁輕倒是極淡然
——呵,今早恰在雜誌上看見。他終於有了名氣。
——是。連緋聞女友一併有了。
男子,呵,男子通通如此。
溫柔的話語言猶在耳,一轉身他又愛了別人。
下一回,再下一回,他情歸何處丁輕全然不願去理會。她還不至於相信自己是那麼寬容的人。
——會否再愛上一次?
——良姿,難道你還不懂得我?對同一個人我只能夠愛一次,若下回他捲土重來,呵,對不起,我的愛消失了。
多聰明。
鴛夢重溫是這世上最煞風景的一件事。
[拾貳]
七月,溫良姿出席丁輕的畢業典禮。
去得遲了。
遠遠地,她看見丁輕站在同學老師當中,穿著寬大的學士服,顯得較平常乖覺很多。
嘴角木木地亦懂得掛住一個笑容,見有人同她講話,亦會得抬起頭來寒暄。
望見良姿,神色卻即刻生動起來。按住帽子朝她跑去,將所有人甩下不理。
那個樣子似是在說,呵,其他的人通通可以去見鬼。
後來良姿便問丁輕
——為什麼不把真實的自己表現出來,好讓其他的人懂得?
丁輕漫笑一笑
——呵,我要那麼多懂得來做什麼?
那一日丁輕穿白襯衫,站在臨河的露台吹河風。
七月的陽光照在她的黑髮,她的尖俏的白面孔。
饒是攝影師溫良姿一向閱人無數,此刻仍不得不在內心又歎服一回她的好氣質。
一個女子若不小心長出了靈魂,效果就是有這麼可怕。
停一停,丁輕又說
——良姿,你可知,因總是不被愛而生的自卑,在我這裡它變成刺,使我不能靠近別人,而別人亦不可以靠近我。真正悲哀,可是?
溫良姿並不料丁輕竟會同她講出這樣曲折深透的話來,仔細打量她面孔,卻只見自嘲,不見哀戚。
於是良姿便知,丁輕對此是真正有五內俱摧的傷痛。
——但必定有人愛你,只是這個愛不被你知道。
——呵,良姿,或者如此。被一些人隱秘而無望地愛著,這樣的生活,或者也是好的。
[拾三]
這一年溫良姿已經五十三歲。
一年後,她因癌症去世。
遺囑裡將她的攝影工作室留給丁輕。
她的遺像卻是三十年前的舊照,那麼年輕,雙眸如星子,面頰上一個梨渦當年必定曾顛倒過眾生,那麼銷魂。
後半生中,攝影師溫良姿竟沒有為自己拍下任何一張相片。
呵,她不想記錄時光。
是,時光永遠較我們早到一步,對待我們,如獵人對待被誘捕的獸。
那麼殘酷。
但又不是不自然的。
[拾肆]
葬禮當天的那個夜,丁輕走進良姿的暗室
——
溫良姿的私家重地,從來不放任何人進入。終年只見門開闔時有紅光閃一閃。
像瑰麗詭異的秘密。像良姿的心。
紅色燈光中丁輕徐徐深入,見四處凌亂,似是良姿明天便會回來。
頭頂細繩尚晾曬著相片,那麼多,通通蒙了細塵。
丁輕好奇,湊上去看一看。呵,這不是她麼
——
穿著笨重老氣的學術服,站在茫茫人海,若有所待。
丁輕又看另一張,仍是她。又一張,再一張,每一張,呵,通通是丁輕。
這暗室內鋪天蓋地掛滿了丁輕。
那一池顯影液中潮濕的一張一張亦都是丁輕。
——
她對著別人說話,神色不耐煩。
她睡著了,表情甘美如一隻嬰。
她醉酒,皺著眉頭。
她站在雪地裡望天空,手插在大衣口袋裡。
她跑,腳線頎長如鹿輕捷如豹。
丁輕幾乎可以看到溫良姿是如何站在這顯影液的面前,等待丁輕的形象慢慢浮現。
她亦可看到良姿的手勢有多麼溫柔。
該剎那,丁輕突覺心痛。
她痛得蜷縮在地上,像被灼傷的蟲。
終於她將額頭抵住自己的膝蓋,哀哀哭起來。
[拾伍]
次日,丁輕自地板上爬起來,走去洗一把冷水臉。
她在心裡對良姿說話,一如良姿在生之時
她說
——良姿,終於我想明白了。人生不過就是這個樣子。
不久丁輕做了一個夢。
夢中有漫天大霧。河對岸傳來急促鼓點,並有一個身影,渺渺茫茫地朝她揮手。
之後,那身影退隱,遠遁,消失。
醒來時丁輕聽見街上夜貓淒厲地叫,又有水喉發出哮喘病人般的「隆隆」聲。
她有淡淡悵惘。
她知,這世間的情緣加諸她的刑已經期滿。
她再也不能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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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14 週二 200608:04
  • <搬>揪心 by榛生


今天大鱼忽然冒出来一句:你说猫能活多久?
我就说不要提这种令人伤感的事啦,
猫可以活好久好久,可以活到八十岁!
大鱼又说:那胖胖老了你还会喜欢它吗?
我说会啊,老有老的潇洒!
大鱼又问:那小鸟还会爱慕胖胖吗?
我说小鸟也会老的啊!
大鱼便又说:那小鸟老了会掉胡子吗?
我说掉是肯定掉,但是大部分是白了,要靠染。
于是我们就好伤感起来了。好伤感好伤感好伤感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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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 18 週六 200608:55
  • <搬>奥菲丽娅的影子剧院


无事开始重新看一些童话,隐约有些快乐的样子。
给大家推荐一个地方吧^__^
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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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 06 週五 200608:14
  • <搬>可能是真的——甘薇


小木马在新年之前的这个晚上,要吃一餐丰盛的晚餐。
要给自己一个美好的祝愿,并且在即使不可能的情况下,争取实现它
——祝愿自己高大、美丽、健康、想干嘛就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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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19 週一 200512:10
  • <授权转载> [舞乙同人]坎贝兹信笺(静夏)-HUHAHA

写在转载前的废言:
原帖在此:http://www.yamibo.com/viewthread.php?tid=15907&extra=page%3D1
如果说,坐在电脑前看着这篇文——傻笑、然后忽然有了飙泪的冲动。
能够看到这么一篇文,应该说是心存感激的,
这才是我一直一直以来理想中的却没被任何人真正写出过的会长。
——优雅的恬淡的平静的,或者说是隐忍的,以及深爱着那个名为夏树的幸福着的会长。
其实已经不知道怎么去说看完这一篇以后的感觉,
那种沧桑感以及所诠释的那个真正如我所想的会长,
都是让我感动着欢欣鼓舞着以及叹息着企盼着舞乙的剧情并不会如此残酷,
毕竟,我是真心地盼望会长能够幸福。
想来,为一个动画人物这么地疯狂,并且轻易地能够因为一篇文而左右自己的情绪,
并不像是我应该会去做的事情。
笑…就不去探究了吧,
会长、藤乃静留、静留·薇奥拉,就让她在我心中成为一个例外吧。
这一篇的夏树,也意外地使我对舞乙里的那个学院长有了一些莫名非常的好感,
这样的夏树,其实也算配得起那个优雅的人的了。
能够转载这篇文,是我的荣幸,
在此对HUHAHA致敬并感谢。
今天是会长生日了喔。
生日快乐,会长!无论在哪里,企盼你幸福。
废言完毕。
^^^^^^^^^^^^^^^^^^^^^^^^ai分割^^^^^^^^^^^^^^^^^^^^^
坎贝兹信笺

阿尔方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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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4 週日 200509:55
  • <搬>吴苏媚:在劫难逃(二)


岛上的菜肴极为丰富,房东给他们做了六菜一汤,鱼虾鲜美,甚至还有红烧兔子肉,挑剔如葛列都吃得津津有味,他说几百年没有吃过这么可口的菜了,桑田盛了满满一碗饭,笑着说闻着这香味就有食欲。
蔻色细心的剥好了虾肉给葛列,葛列和桑田又问房东要了几瓶啤酒,就着瓶子喝起来,桑田不擅饮酒,很快就涨红了脸。葛列又去怂恿蔻色喝,蔻色躲不过,苦着脸被灌下了一整瓶。葛列笑着说,朱宝适,这两个人都差不多了,不过我知道你和我有一拼,咱们切蹉切蹉?
桑田的头枕在桌上,含含糊糊的说,葛列,宝适不喝啤酒,我们再来干。
我不要和你干,葛列嬉皮笑脸的说了句双关语,接着又对宝适说,我打赌桑田再喝一杯就成烂泥。
桑田受不了激将法,果然举着酒瓶又喝了起来,五官慢慢扭曲,眼神显得呆滞。
后来葛列扶桑田回房去,宝适扶蔻色。她帮蔻色脱了衣服和鞋子,盖好被子走出来,看到葛列靠着墙壁,双手抱于胸前。走廊里有一盏昏暗的灯,一群蛾子在灯的四周飞舞,走廊尽头的窗子是一块深黑色的布,夜风吹进来。
葛列跟在宝适身后进了房间,然后灯灭了,万籁俱寂。月光在墙壁上投射下一抹微黄的光亮。岛上由于供电不足,每晚八点就会停电,在这个世外桃源没有夜生活可言,如果非要有,那只可能是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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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4 週日 200509:52
  • <搬>吴苏媚:在劫难逃(一)


谢凋一直会想起蔻色,她们睡上下铺,最初的交往始于香烟。
谢凋躲在蓝色蚊帐里抽烟,蔻色探下那张精致而秀气的脸,你抽什么烟?
谢谢回答她,沙龙。
她牵牵绊绊的爬下来,向谢凋嫣然一笑,迅速钻进暖和的被子里,分我一支。
谢凋把身体往里挪了挪,从枕边的烟盒里取出一支递过去。蔻色调整了一下姿势,和谢凋肩靠肩,半躺着,她啪啪两下,打火机串出青幽幽的火苗。
点燃后她有些笨拙的握着烟身,谢凋把右手举起,示意她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蔻色端详着她持烟的姿势。
谢凋把一只纸船放在被子上,烟灰掸落于内,蔻色也跟着做。
轻轻吸一口,再吐出来。
蔻色奇怪的问,不要吸进去?
当然,吸害有害健康。谢凋笑起来,十之八九的女人吸烟,不过是一个姿势而已。
可是你看上去那样娴熟。
你看过武侠小说没有,招术华丽但内力全无,就是这个意思了。我没有瘾,想戒的话易如反掌。
谢凋吐出一串流利的烟圈,蔻色伸出左手,去够那些白色的烟雾,手指所及之处,烟圈立即散开,破碎,消逝。
蔻色怅惘的收回手。
蔻色主持校广播站,她的声音甜蜜温柔。每天十二点半,广播里准时传出蔻色的声音,她念杂志上的散文,与小说。
大三的秋天,蔻色一天抽两盒摩尔,喝酒喝得到处吐,还站在楼顶要往下跳。
谢凋气极,大声说,你跳啊,立刻就跳,去死吧,去见鬼,摔得头破血流粉身碎骨!
蔻色双膝一软,跪在地上,谢凋走上前去,蹲在地上抱住蔻色颤抖的身体,在她惊天动地的哭声里说,蔻色,你要坚强。
事实证明,蔻色很难痊愈,那个活泼生动的蔻色再也回不来了。她变得沉静而节制,谢凋忧心忡忡的看着她一点点萎谢下去,把阴影收拢,凝固,封存,回避。
蔻色一生只谈了一次恋爱。
朱宝适长着一张娇媚的瓜子脸,总是把嘴唇涂成灰黑色,不管春夏秋冬都穿着及膝裙。她笑的时候就把手放在腰际,花枝乱颤。蔻色私下里对徐汀说,有个成语特别适合宝适,烟视媚行。徐汀冷笑,可不是,搁以前就是一代名妓。
朱宝适常常和蔻色说些化妆心得,她向蔻色伸出一双柔若无骨的手,正反亮了亮,这指甲颜色怎么样?
蔻色赞叹,银灰色是好看。
朱宝适把手举得高高,身体向蔻色挪了挪,瓶子在衣服口袋里,你自己拿。蔻色涂指甲时,回头问徐汀要不要来点。徐汀摇了摇头。
朱宝适高举双手的姿势一直铬在徐汀心中,多年后她回想起来仍觉得朱宝适无论正襟危坐还是洗尽铅华,都抹杀不了骨子里轻薄的气息。
徐汀对于朱宝适很是鄙夷,类似于良家妇女对青楼女子的不屑。
徐汀热衷于一切抛头露面的机会。自从第一次毛遂自荐主持新生欢迎会后,徐汀就成了各种活动的固定女主持。不得不承认,徐汀台风甚佳,有极强的组织能力。
大学宿舍因为条件有限,所以一个楼面的十间宿舍合用洗手间,洗手间还算明亮宽敞。外面是装有六个水龙头的水房,供女生们洗脸刷牙洗衣服。
里面是四个蹲式抽水马桶,在夏天的时候,许多女生端着红色脚盘进来洗澡,这种简陋的方式或许称为擦身更适合。
朱宝适擦拭身体时,总是会高歌几曲,她的声音千转百回,说不出的缠绵悱恻。坐在徐汀床边看书的蔻色笑着说,好一个靡靡之音。徐汀皱着眉头,对于朱宝适这种肆无忌惮的行为除了厌恶,还是厌恶。
朱宝适初遇桑田,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在连锦的雨季过后,天空展晴。宝适早早的起床,站在窗边慢慢梳头,觉得空气里有清新而久违的花香。蔻色勉力睁开眼睛,坐起身,发了会呆,又倒下去,她痛苦的呻吟,宝适,你误导我,今天是周末。
宝适伸手捏了捏蔻色的面颊,迟早有一天,我们可以松柏长青,永睡不起。
蔻色打了个哈欠,你要去哪里?
喝粥。宝适的声音随着木门的轻轻关合,而归于沉寂。
如果那天起得晚一点,那么和桑田会不会永远错过。在这个庞大的校园里,他们很可能没有别的机缘结识,像生活中很多人看到长相不俗的异性掠一眼也就擦身而过,并不会衍生旁枝末叶。
排在她前面是一个穿黑色高领毛衣的男生,他把饭卡插进去,屏幕上出现一个令人尴尬的数字,打粥的阿姨眯着眼睛,一角钱,吃什么?
男生抱歉的笑笑,拔出饭卡,退到一边去,然后他看看宝适,这位同学……
宝适把卡插进去,作了个请的姿势。男生探进头,对阿姨说,给我来二两粥,还有油条。阿姨脸上露出一种意味深长的笑容。
男生坐到宝适对面来,展开一个干净的微笑。
我叫桑田,你呢?
朱宝适。
我的饭卡昨天借给别人了,我不知道那帮小子会赶尽杀绝。他的声音富有磁性,本来有六十几块。
你朋友是土匪出身,宝适笑。
估计去二楼吃炒菜了。
宝适一小口一小口的细嚼慢咽,等他们从温馨祥和的气氛里抬起头时,打扫桌子的校工已经一路收拾过来,在空荡荡的食堂里,桑田说,明天我请还你。
不用了,我很少吃早饭,宝适笑。
一定要的,桑田热情的说,不见不散。
第二天宝适没有去,她一直睡到中午十二点才醒过来,看看闹钟,翻个身再睡。
谢凋抱着电话,蹲在阴沉幽暗的走廊里给聂政打电话,她低低的把生活中琐碎的细节呈给聂政。
聂政是一种神秘的力量,他的怜爱绵延不止,永不枯竭。谢凋因为这种稳妥关爱的支援,才没有在劫难里崩溃。
聂政比谢凋年长十九岁,这遥不可及的年龄差异使感情不存在男欢女爱的可能,但谢凋不信,她不信聂政内心深处会没有她的身影,她不信这种宽广深沉的爱只是出自于为人师表,她不信聂政对她的付出没有一个强烈的理由。
在那个长满青苔的小镇,有一个叫聂政的人不求回报的疼惜她。谢凋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聂政的名字,连蔻色都一无所知。
她存心把聂政作为一个盛大的隐秘,独自静享,不允许自己把聂政通过语言传递给他人。她觉得语言不能把聂政真实描绘,聂政是完美的意念,而语言倘若试图捕捉,都将挫伤聂政的轮廓。
想念聂政时,谢凋会在空气里手指轻转,画一个又一个圆圈。
在十三岁的时候,聂政和她一起坐在学校礼堂的台阶上,教她念诗词:相思欲寄从何寄,且把圈儿替……
十三岁,谢凋已经能参透词意,已经悟出何谓相思,已经明白圆圈的含义。
天空是明澈的蓝,十一月的风,谢凋看着这个满怀心事的三十二岁男人,在稀薄而微凉的空气里惆怅的画出一个又一个飘渺虚拟的圆圈。
她对于聂政心存依恋,在十七岁的劫难后,整个世界只剩下她和他,她谁也不相信了,只有他。
在很长一段日子里,她只和他讲话,而他不想她就此低沉,始终认为她应该走出这个古老的小镇,到日新月异的大都市去寻求新的人生。
他逼她在无数张考卷里挣扎,卸下悲伤的梦魇,在一个个漫漫长夜里去饱受煎熬。当她试图逃离自己命运时,他用力掌掴她,纠住她的头发,一字一顿的说,你必须考上大学。
她哭,绝望的哭,在一年多满怀凄惶的绝望后,她终于以全校第一名全区第十三名的优异成绩考取上了本科,学校在云州,一个有着千年历史,以桂花闻名的城市。
聂政喜极而泣,他抱着谢凋低声说,你可以离开这里了。
谢凋对于未知的命运有着巨大的惶恐,可是聂政希望她走出去,摆脱这个伤心地。
不如重新开始,后来她看《春光乍现》,听到这句台词时,心跳声漏了一拍,聂政用力把她往前推,无非是要她割断过去,在一个全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但是过去怎能一笔抹杀,无非按着时间续貂行事,不堪的过去是她身后一个茫然的布景,无论她走到哪里,都不能忘记这些。
她在命运的指引里听任安排。当这些宿命投掷出巨大阴影时,她想起聂政的眼神,他解救她,也遗弃她,他使她再也回不去。
谢凋刚刚适应了大学生活就接到了聂政的电话,他结婚了。
当时,天空万里无云,风掀起桌上的书页,一下一下都是密密麻麻的字。蔻色、宝适她们正拿着扑克牌算命,宝适尖叫着说,什么,我不得善终?蔻色,你去死啦!
宝适劈哩啪啦的去拍蔻色的手,蔻色一边笑一边躲,又不是我说的,你就这个命!
谢凋转过身体,对着窗外继续听聂政说话,聂政的声音那样轻,轻得像一个游离的梦,像梦呓。
聂政说婚礼很热闹,他现在一切很好。一周后,谢凋收到聂政寄来的照片,女方是一个平常女子,任是浓妆艳抹还是显现出五官的平淡。
聂政没有变,温和而忧郁的一张脸,对着谢凋微笑。他说,我们没有关系了,从此后我有自己的生活,而你,你不用再回望溪。
寒暑假对于谢凋来说是最好的黄金时期。她在假期里打工,聂政一次性给了她三万块钱。在白炽灯下,谢凋郑重的写下了借条。她的四年大学并不捉襟见肘,凭着清丽的容貌她很容易找到各种兼职,凭着学历也很顺利的得到两份收入不薄的家教。
谢凋在杉杉迪厅做啤酒促销时遇见了葛列,当时蔻色正好来迪厅找谢凋。在灯光迷离音乐喧哗充满爆米花香味的场所里,蔻色对长发披肩身材修长的葛列一见钟情,她中了邪一样不能控制自己,完全不设防的心一下子拥挤而窒息,她抓住谢凋的手说,我喜欢那个人,我喜欢他!
葛列穿着无袖的黑色紧身衣,懒洋洋的站在DJ台里调音,领舞的两个女孩子绕着他跳艳舞,他笑着推开她们。
谢凋把耳朵凑过去,你说什么?太吵了,听不清。
疯狂热烈的音乐覆盖了蔻色的声音,她的激情只剩下红唇在飞快翻转,她那样迅速的无可挽回的把自己交出去,跌跌撞撞,不计后果。
在回去的路上,谢凋问蔻色,你真的喜欢葛列?
蔻色跑到谢凋前面去,用力的点头,你千万不要告诉我,你也喜欢他。
谢凋斥道,你爱情小说看得太多了!
蔻色拉她的袖子,你为什么不喜欢葛列呢?
拜托,我也没有不喜欢他,谢凋正色说,事实上我对这个男人没有任何感觉,你不要因为自己动心,就认为他是万人迷。
可他确实长得好看,蔻色的眼睛睁得大大。
如果你对男人的审美观还停留在绣花枕头的肤浅,我只能取笑你了。谢凋扮了一个夸张的笑脸,拔腿就跑,蔻色在后面大叫,等等我,我怕!
路两边是阴森森的树木,以及树叶里穿行的夜风。而年久失修的路灯隔三岔五的亮着,亮着的,和不知何月何月熄灭的,构成一个昏暗而可疑的氛围。
天是那样死气沉沉的黑,谢凋停下来等蔻色,她瘦弱的身体越来越近,被风吹起了裙角和长发,看不清面目的模糊令谢凋打了个寒颤。
好不容易等她近了,脸却在昏暗下变成没有生气的惨白,蔻色在这种凝固的白里忽然现出一个艳丽的笑容。
谢凋背脊发凉,惊恐的看着这张被光线扭曲的脸,接着,她完全听不到蔻色在说什么,只是机械的挪动步子,往前走。
蔻色趔趄了一下,过来拉她的手,谢凋被一种来历不明的恐怖所摄取。她半闭着眼睛,听任这只冰冷的手牵着她往更深的幽暗里走,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尖叫不要逃跑,她绝望的想,如果意念成真,那么自己将永远走不出这阴沉的路。
谢凋紧紧咬住自己的下唇,奋力驱逐脑海中纷至沓来的幻觉,让自己盲目却有序的前行,不露出内心的半丝虚弱。
终于,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她们走到了宿舍楼前,听到了人声,谢凋几乎热泪盈眶,她从来没有觉得灯光是这样重要,从来没有觉得传达室阿姨是如此和蔼可亲,甚至责备她们晚归也饱含人情味。
她一边叫谢凋签名一边埋怨说,小姑娘这么晚回来,明天上课起不来的,每天都有人三更半夜敲门回宿舍,我晚上从来睡不踏实。
在传达室温暖而光明的灯下,谢凋战战兢兢的转过头去,打量身后的蔻色,她已经恢复正常了,或者说她从来都正常,只是谢凋自己在那条路上被迷住了心窍。谢凋这样抹平内心的忐忑,躺在床上使劲回想当时蔻色是否有影子,可是除了恐惧,她什么也不复记忆。
谢凋在惊魂未定里沉沉睡去,半个月后她从高海文那里听来了关于这条路的传闻,这条路于八年前铺就,那些路灯曾经多次修理,可是不管修多少次,三分之二的路灯都会一一熄灭。渐渐的,校方也就撒手不管了,路北通往女生宿舍,而路南尽头是一条荒芜的小河。
那个地方由于七年前发生了命案,所以再没有人去了。以前一直有恋人在那里散步,亲热,一个安静而优美的地方。
高海文一再声明自己不过是人云亦云道听途说,与事实真相肯定有出入,谢凋还是立刻就认同了他对这个凄厉传闻的描绘。
高海文说那个女孩好像姓程,长得斯斯文文,笑起来露出一颗调皮的小虎牙,她男友是同班的一个扬州人,两人感情很好,常在食堂里相互喂饭吃。女孩觉得他们的关系亲密到不能想象分离,但后来,男孩还是不要她了。女孩百般恳求,有些疯疯颠颠了,最后拿着一卷崭新的卷筒纸,在夜晚的时候,一个人慢慢的从宿舍楼走到河边,她一边走一边松开卷纸,走到河边时卷纸用完,她也就跳下了河,自尽。
高海文讲完后故作轻松的说,我怀疑卷筒纸是别人杜撰的,怎么可能一筒卷纸有那么长,可以一路卷到河边,超长版啊。
谢凋凝视着高海文,犹豫的问,那么,一筒卷纸展开的话到底有多少米?
高海文搔搔头,谁敢当真试着拿卷纸丈量一番,一个女孩失恋,一时想不开自尽了,这样的事情很多学校都有。
谢凋双臂抱于胸前,以抵挡心头的寒意,她怀疑那个晚上自己走入了一个巧合的时间地点,她陷入了更深的恐怖之中,后来她再也没有抄近路了,情愿多走一百米,看到三三两两的人,以及明亮温暖的灯光。
谢凋促销啤酒的地点转去了酒楼,她周旋于那些红光满面的中年男人之中,几乎没有时间去关心蔻色。只有回到宿舍,偶尔抬头看到上铺整齐的被褥,才会恍恍惚惚的想,蔻色还好吗,应该是好的吧。
谢凋并不了解葛列,正像她对蔻色所说,对这种太过英俊的男人素无兴趣,她所能做出的最坏估计是葛列始乱终弃。
谢凋历来觉得感情生活是个人自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多说无益,是苦是福都由当事人一力承担。
退一步讲,受伤是长大成人,从此坚强的必经之路。谢凋信奉那句未长夜痛哭者,不足以语人生。
如果人生一定要经受悲伤痛苦才完整,那么就不应该未雨绸谬,把一切危险都掐灭于未燃。蔻色自己的人生应该让她自己去抉择,面对,承担。
中午下课后谢凋叫住蔻色,微笑着拿书轻打她的胳膊,怎么,有爱情滋润不吃五谷杂粮了么?蔻色面颊一红,我每次想叫你吃饭,你都忙得要死。
没办法,每天中午要赶去卖酒交差,今天我休息,咱们好好搓一顿去。
路上迎面看到穿皮质超短裙晃荡着的朱宝适,她把头发烫成了大波浪,在宁静的校园里成一抹强烈的色彩。
蔻色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吃饭,她心不在焉的说,好啊。脚步却还在继续往前走,发现不对时猛然一个180度转身。
谢凋觉得她这个动作很突兀,忍不住笑了。宝适怔忡了一下,回以一笑。在她印象里谢凋是个没什么表情的女子,骨子里有一种自卑与自傲彼此压抑相互抵消所呈现出的冷淡。
蔻色在那个秋风瑟瑟的夜晚,坐在葛列门口,被黑夜所吞没。当钥匙无法插入时她立刻领悟了葛列的逐客令。可是她对于葛列的决绝还是措手不及,用力的拍门踢门喊叫,想要撞开这道门,拉住葛列的手问个清楚。
可是整个黑夜里只有她自己发出的声响,一个人的战斗因为没有对手而显得乏味可笑。蔻色声嘶力竭后,哭了,她靠在门上,软软的瘫倒在地。忽然明白了,朱宝适对于她的意义就是完成掠夺。
声音在清冷的空气里时断时续,隐隐约约的传入葛列的脑海。他和朱宝适安静的躺在床上,犹如攻守同盟的士兵般默契,静等时间流逝,或者凝固。
宝适枕在葛列胳膊上,他们的脸颊贴在一起,一小块肌肤彼此靠近着,却依然凉意。宝适试图把这个男人死死搂住,或者抚住他的耳朵,用身体的激烈去混淆视听,覆盖蔻色哀伤的声音,可是宝适什么也不能做,她只能保持这个姿势,生怕自己一个叹息一个翻身都会让葛列忽然惊醒。她甚至听见葛列内心的摇摆与不安,她觉得自己被掐住了咽喉,在葛列刻意的沉默里失去了声音,抉择的权力,在于他。
这也是谢凋不曾归罪于朱宝适的原因,谢凋在烟雾缭绕里说,朱宝适,不是你,也会有别人,这个没有区别。
命运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人事的安排如此合情合理,起先有破绽可寻,接着出现新的内容扩充填补,然后天衣无缝。总是能找到各种理由去支持一个说法的成立,比如那夜诡异的蔻色。
谢凋无法明析是怎样的一个结,为何死去经年的幽魂纠缠蔻色,越系越紧,把她的圆满折毁,往绝望里推,把她们的命运惊人的吻合在一起。
在没有豁然开朗的顿悟前,谢凋理不清前因后果。后来才明白,世事不可预见,只可遇见。
无法越过重重障碍直抵末稍,像一个跑马拉松的选手,必须耗尽力气,在即将虚脱时才可伏下。障碍,作为历程,合成了蔻色的似水流年。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这样美丽的八个字。一九九九年,云州火车站旅馆里的镜子里,蔻色是一个皮肤白皙的女子,所有盛世的红颜都有光华流转,极为绚丽的一瞬。不合情理,令人不敢逼视,分明是惊鸿一瞥。
谢凋看到镜中蔻色的丰姿,忽然就伤感了,她那样的想哭,被来历不明的伤感怔忡了。她转过头去,想忘记那一眼的错愕。可是忘不掉,她宁愿蔻色像世上所有的普通女子那样,去菜场买菜,在厨房做饭,给丈夫洗衣,接孩子回家。她宁愿蔻色被繁琐的平凡生活所消耗光彩,宁愿蔻色和她话家常,叹苦经,宁愿是这样,也不希望蔻色昙花一现,她应该是一个幸福的样板,正常的实现大多数女子的境遇。
她出身良好,父母都是公务员,知书达礼。在学校里一直是招人喜欢的女孩,成绩保持在十名以内,从来不会锋芒毕露,也不涉足早恋,一副天真清新的样子。师长对她信任喜爱,觉得这样的孩子不会犯下错误,在一个既定的模式里循规蹈矩。
她容貌出众,但从不因此飞扬跋扈,这是一种没有杀伤力羞涩谨慎的美丽。她不够聪明,成绩的优良大多是因为认真勤奋。她没有什么理想抱负,从小到大最想做的职业是老师、护士。
因为考上高中所以放弃了护士,因为考上了更好的大学,所以放弃了师范。她看来要做一个白领丽人了,在云州温暖的气候里,她没有想过将来的事情,她是一帆风顺美满长大的女孩。她不会出纰漏,会乖巧的上完四年大学,进一家公司,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然后嫁一个优等男人。
嫁一个这样的男人对蔻色来说不成问题,她并没有强烈的事业心,温柔善良,并且喜欢小孩子。她美丽,但从不炫耀,或者自以为是,类似于山口百惠。
如果那天,她没有遇见葛列,以上所说的将一一兑现。如果感情的心弦被一个喜欢她并且愿意承担她的男人所拨动,那么蔻色的人生将如期进行。
可是我们怎能识别生命中的暗礁,怎能轻轻一躲而免于悲伤。我们对于这些埋伏根本没有能力去透析,所能做的就是像刹车失灵的汽车,朝前方飞驰。毁灭,不可避免不可阻挡不可抗拒。
期末考时三天考九门,大家都嚷成一团,一天考三门,从鸟叫考到鬼叫,都考糊了。
徐汀抱怨压力太大,简直有根无形的鞭子在后面抽打。
谢凋笑着说,谁不是这样呢,排好队,规规矩矩向前走。
张亚说,老师都不给个范围,就看着我们像掐了头的苍蝇般乱撞。
蔻色痛苦的说,九门功课要考,天啊,考及格了难道可以做九门提督么!
考砸一门补考费五十,为了钱,说什么也要爬向六十分!张亚鼓励蔻色。
丁丽叹口气说,真不开心,越长大,开心就越发难了。
宝适笑,小时候捡到一角钱都能把我兴奋得晕过去,老师对我笑一笑,我骨头都散架。
徐汀斜睨她,你从小就这么骚啊。
宝适柳眉一挑,骚这个东西做得好了,就叫风情万种。而有些人闷骚,闷得久了就擅长于意淫。
众人皆笑。
徐汀最恨朱宝适舌灿莲花的样子,每次交锋朱宝适都稳稳的占了上风,而自己却张口结舌。徐汀心里一直有击败朱宝适的潜在欲望。
谢凋伸出手,蔻色身体颤抖,她们交织在一起,胃里翻滚的酒精,以及肌肤燃烧时分泌的汗水,蔻色的皮肤光滑细腻,可是谢凋抚摸出悲伤而陈旧的意味。
谢凋置身于一个错乱的梦里,她短暂的怔忡过后,听到蔻色的哭泣声,一声声碎在了清冷的空气里。蔻色像一个瘦弱的孩子,谢凋伸手抚摸蔻色的背,她们就这样相拥至凌晨。
时钟滴答行走,三楼的人还没有睡,拖鞋的踢踏声从东到西,从西到东。床边的壁灯发出燃烧过后余灰的微红色。
倾向皆有,关键在于激发。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同性恋,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得到证实。她喜欢蔻色的美丽天真,喜欢她被伤害得遍体鳞伤,谢凋被自己这种自私的残酷困惑了。事实上她一直希望蔻色可以幸福,一直这样想,但似乎两者并无冲突,经过仔细的权衡与端详,谢凋觉得,不管蔻色如何,自己都喜欢她,这是一种没有附加条件的喜欢。
大一寒假,谢凋本来想回望溪一次,可是聂政在电话里拒绝了。
为什么你不想再见我?
聂政柔声说,这里没有什么值得你留恋了。
谢凋张嘴想说点什么,可是障碍显而易见,她无法把聂政作为唯一留恋,他们之间没有可能,相差的十九岁年如同一道深沟,何况聂政已有家室。
她深深叹口气,靠在走廊的墙上,抬起头,回想起聂政棱角分明刚毅的面容,思念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来了。亦父亦师亦兄长,谢凋说不清对于聂政的感觉,只知道这个男人是冷漠世界里唯一安全,哪怕世上所有的都是欺骗都是背叛,聂政也会一如既往的疼惜她。应该是一种缘份,可以放在心灵最深处,不会腐烂的缘份。她可以确定的,只有聂政,在那场骤变里,他是她唯一信赖。
她从姨妈家逃出来,坐在他宿合门前,书本放在膝盖上,眼前是三张水泥板铺就的乒乓桌,以及单双杠,再过去就是宽阔的操场,一帮男孩在开心的踢球,他们大声吆喝奋力争抢,那样辛苦的去争一个没有生命的球体。
谢凋孤独的看着这样激烈的拼搏,不知过了多久,夕阳倦倦的低下去,踢球的男孩早已消失,一瞬间,忽然就结束了游戏。
谢凋托着腮,看着山脉隐约的轮廓,那些山脉属于另一个小镇,约有二十分钟的车程。谢凋曾经多次去爬山,在杨梅成熟的季节,或者漫山遍野都是桔子红了。从这座山翻到那一座,在攀登中感受征服的快乐,伫足山头俯瞰大地,山下的建筑看起来像一个童话,或者是孩子的积木之城。汽车行进缓慢,谢凋想起了有着黑色外壳的瓢虫,很想弯下腰,把汽车拾起来,这个天真的念头让自己也莞尔了。
谢凋喜欢这个叫后庄的小镇,它小小的偏居一隅,交通不便。最出名的就是一家精神病医院,以及绵延不止的山群。
后庄人靠山吃山,所以美丽的山成了多种经营,有的作为矿区,有的种植水果,有的建成了墓区,还有的则保持着生机勃勃的原生态。
记得有一次,很多人一起去爬山,慢慢的,就分成了几拨。谢凋和一个叫李城的男孩结伴而行,在山路崎岖的地方李城伸手拉她,一直拉着,哪怕山路已经平坦。谢凋不习惯这样亲昵的动作,她正在斟酌着如何不着痕迹的抽出手,李城突然莽撞慌张的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她一惊,李城更是手足无措的呆在那里,似乎也被自己没有预兆的动作给吓着了。山林清幽花香遍野,鸟鸣声此起彼伏,静寂的,美丽的山。
李城站在比较高的位置,谢凋看到他下巴上的一颗青春痘,不禁笑了起来。为什么长在那里呢,如果开口问李城,他一定会茫然而略有尴尬的说不知道。
也许只是想把这个疑问说出口,一旦从喉间吐出来,这个问题就不会再困扰她,如愿的丢给了另一个人。
事实上她没有问,当时唐突的一笑造成了李城的误会,一误多年,他从此以为谢凋喜欢他而为之欣喜若狂。这种欣喜在血液里奔走太猛,反而没有勇气再亲近谢凋,生怕遭到拒绝,而粉碎了那个笑容的珍贵意义。
他一直默默的注视着谢凋,后来她家遭变故,从此沉默孤僻,她不再笑了,眉头深锁。再后来,她考上大学,离开了望溪,音讯全无。他试着给她写信,每封信的开头都是:谢凋,记得那天在山上……
可是,每次他都有意不写完。
李城也没有去念高复班,匆匆的进了一家玻璃厂上班,每天都要加班,人就像是高速运转的机器,不停的,反复的旋转。在片刻的间隙里他会突然想到谢凋,想到那个越走越远的长发女孩。
李城在一九九九年结婚了,娶的是同村一个叫刘娟的女孩。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但是并没有青梅竹马的成份。
有一次几个孩子玩官打捉贼,他做打手,她正好是那个被捉住的笨贼。按照游戏规则,做官的下令打贼十下屁股,他打的时候起先很重,后来觉得打得太重变成欺负,所以越来越轻。
边上的小孩开始起哄,说他在摸她的屁股,于是她哭了,一路跑回家去,这件事情很快在全村传开。李城父母押着他去刘家道歉,她父母抚摸李城的头说,十岁的孩子懂个啥,哪里有什么坏心眼。
在订亲的时候,李城想,也许十岁那次上门道歉就是婚姻的伏笔。
他注定会和刘娟结婚,他们有着相差无几的背景,他们的过去现在将来彼此吻合,虽然他不爱她。
这门亲事他答应得很痛快,母亲立刻就找了个媒人去提亲,接下来的事情顺利展开,布置新房买家具送礼金。
他和刘娟见了几次面,她还是老样子,穿着玫瑰色的毛衣,上身有些臃肿,脸上擦了过厚的粉,使整张脸的颜色与脖子明显不一致,而浓艳的妆容更使白皙的脸犹如画皮。
刘娟坐在他床边,手扯着衣角,黑色的高跟鞋一下一下轻轻敲打着地面。李城听得不耐烦了,伸手按住她。她欢欢喜喜平躺着,等待他的翻阅。李城艰难的脱掉她厚重的毛衣,在她肥硕的胸前几乎哽咽了,她的身体是富足的沃土,可以承担他所有的份量与力度,这是他的妻子,他从此的床,适合他的,未经雕琢明显笨拙的一张牢固的床。
这是他年轻的妻子,与他生儿育女,共渡每一天真实的生活,人间烟火。
婚后李城改掉了写信的习惯,并非出于对妻子的尊重或害怕,而是他觉得妻子不能理解这种心灵的爱慕。她一定不能领会他对谢凋多年的眷恋,定然粗暴的以为一定存在肉体关系,李城又何尝不想,何尝不想了解那单薄身体里蕴含的秘密,为了保护,封存,不使之蒙受亵渎,李城不再付诸于笔,而是在心里一遍遍刻划谢凋的名字,记得那天在山上。
刘娟有一次翻看李城的相集,指着高中毕业照说,这个是谢凋啊,那时到处都在传她和聂老师的事情。
李城嗯了一声,十六岁时发生的吻使他觉得聂政不过是子虚乌有。刘娟因为近着阳光,所以眯起眼睛说,当时我们三班的很多人都喜欢聂老师,一听说他和谢凋好,都气得不行。
有没有你的份?李城问。
没有,刘娟放下影集,凑过来,见李城没有反应,就自己抱住他的脖子,痴痴迷迷的咬着他的耳朵说,我一直喜欢你,从小就喜欢,怎么还会去看别人呢?
李城全身一凛,真的,他打了个激灵,他从不知道这么多年刘娟一直在注视他,监视他,突然间他觉得这场婚姻是一个策划良久的陷井。无论他答不答应,她都盯上了他。
而他呢,在这个环境里根本没有更好的选择,附近的女子中她最适合他,学历相等,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做质检,而且两家同一村,对于双方家长来说真是皆大欢喜。他觉得自己是这场婚姻里唯一的牺牲品,牺牲了他的爱情,他的爱情虚无飘渺,唯一证剧就是一个吻,一个笑,蜻蜓点水仓促的吻。
他时常后悔没有吻得好一点,久一点,时常后悔没有把她唇的味道全盘记取,只记得她柔软的唇,以及唇角上扬时盈盈的笑意。
而这一切对于谢凋来说微不足道,就如某天在路上看到一具老鼠的尸体,或者吃饭时吃到了一粒沙子,当时有一丝感觉,一转身就丢到九霄云外。
她哪里记得曾经有一个笑容荡漾在李城的心里,她哪里知道在望溪会有人比聂政更多次的想念她。
虽然很久没有回望溪,可是谢凋心里一直记得那个寂静的小镇,那里有她整整十八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有她破碎的,成为废墟的回忆。
一切的建筑都是虚构,可以轻易摧毁,摧毁所有的信任与温馨平静,那个火红一片的夏夜之后,她把自己瑟缩在阴影里,紧闭双眼,埋在梦里拒绝说话。
谢凋不喜欢住在姨妈家,表姐对她很冷淡,每次碰她的东西就冷眼看着,直到她讪讪的放下来。姨父对她有可耻的喜爱,有时悄悄塞钱给她。谢凋躲着不肯要,他就胡乱的找她的口袋,靠得近了,污秽的气味逼过来,烟味酒味以及狐臭,那张写满猥亵的脸成了一个巨大的威胁。
姨妈人很矮小,姿色平平,她和谢凋的母亲完全不像,正是这个缘故两姐妹关系冷淡,甚至存有敌意。美丽轻视平庸,平庸嫉恨美丽。
姨妈迫于无奈,收留了无家可归的谢凋,在领谢凋回去的那一天,她淡淡的说,姨妈家里穷,你要受委屈了。
在姨妈家的一个月,谢凋一直是低头的姿势,吃饭时不敢去挟红烧排骨,不敢去添第二碗。表姐将吃了一半的排骨扔到桌下喂狗,那只狗叼着排骨欢天喜地的跑到门口去嚼。谢凋匆匆吃完回房去,刚走到楼梯口就听到姨妈指桑骂槐,当自己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没有人答腔,齐齐默认了对她的指责。谢凋抚着墙壁,步履沉重的一级级爬上去,她不喜欢姨妈家这幢略显陈旧的小楼。
表姐喜欢倚在二楼阳台边梳头,她有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这个姿势吸引了楼下经过的男人,胆大的会扬声喊,张莉,头发真好看。表姐靠在栏杆上,吃吃的笑。
她最喜欢穿一件粉黄色的连衣裙,裙子很短,离开膝盖还有许多距离,穿这样短的裙子倚栏梳头,无疑是一个很招摇的媚影。
当她洋洋自得,回过头看到谢凋时,总会懊恼不已。这个沉默的表妹看穿了她招蜂引蝶的伎俩,越是不语,越在暗暗嘲笑。她讨厌谢凋沉默的样子,在没有人的时候会掐谢凋的手臂,掐得她泪光盈盈才松手,然后恶作剧的抚摸她手臂上的红色淤痕,柔声说,不疼吧。谢凋对于这些并无反抗,甚至那个被古怪声响惊醒的夜。
月光如水似纱,表姐的床板吱吱作响,以及高高低低长长短短的呻吟。谢凋隐约明白了,在黑暗中屏住呼吸,这种淫秽的气氛一直纠缠了很久才缓缓沉寂了下来。
一阵脚步声踢踏经过,有个黑影俯下身,摸索着捏了一把她的脸,表姐低声斥骂,要死了,你手痒啊。一个陌生的男声带着疲倦的笑意,我早就死在你身上了。
门被拉开了,月光铺在地上,门口的一男一女抱成一团,仿佛一个硕大的阴影,在许多年后谢凋还记得那只抚摸她面颊的手,带着木屑的清香,有着厚厚的茧,粗糙而有力的手掌微微潮湿。
表姐当时已经订婚了,和镇上的一个开杂货店的男人,在谢凋高三时表姐被未婚夫退了亲,不久,她就南下去广州了,从此下落不明。
那个月夜表姐荡漾的声音,逼迫着她的神经。她寂寞的发现,有一个世界对她半敞着,她从未涉足而急欲破解的秘密。
在她晾衣服时突然被人拦腰抱住,手伸进了她的裙子里,她奋力挣扎,把晒满衣服的竹竿挥倒在地,那些湿漉漉的衣服一下子就肮脏了,她回过头去,看到姨父丑陋的脸。
谢凋搬出姨妈家,住进了学生宿舍。学生宿舍与教师宿舍隔着一条栽满桂花树的小径,谢凋从此常常去找聂政。她只和聂政说话,怯怯的坐在他屋里,他去打来饭菜,她慢慢的吃。聂政开始逼她读书,你现在只有这条路了,谢凋,你要离开望溪望。
溪镇的西面是太湖,那是幽深而清澈的湖水,似乎永无边际,风雨大作时太湖会露出狰狞的面孔。
在谢凋五年级时,一对渔民夫妇的小船被风雨掀翻,落水身亡。渔民的儿子读六年级,开晨会时他被叫到主席台,校长声情并茂的演讲起他已经成为孤儿的不幸遭遇,并鼓动全体师生募捐献爱心。
校长哽咽的声音从麦克风里传出来,台下的孩子们慌慌张张的也开始泪光闪烁。
谢凋边上有人低声说,没有父母没有家,晚上没有地方睡觉了。谢凋掂起脚,看着被校长揽入怀中的男孩,一夜之间他丢失了原有的生活,可他竟然没有哭。这个有些无动于衷的男孩在亲戚家寄住了几年,初中毕业后就自己出来做生意,贩过香烟卖过水果,最后还是回太湖上做了渔民。传闻中,他常常赌博,睡觉,真正做到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谢凋有一次看到他拉着个娇小的女孩走在街上,他年轻的脸上露出暴戾之气,穿着短小的夹克衫,头发蓬松而零乱。谢凋忽然又回想起他十二岁时被全校师生围观的那段时期,那时所有的人都可怜他。
上课铃声早已响过,他一个人坐在操场上,没有人会去打扰他这种孤独的缅怀。他所拿到的捐款大半被收留他的亲戚拿去,有一些到了他口袋里,他拿去买了香烟,躲在厕所里抽,也分给别人。还买了许多夹心糖送给班上一个扎辫子的女孩,女孩不肯要,哭了整整一下午。哭声很大,许多人都挤在窗外好奇的看,小小的脸贴在玻璃上。
老师来上课时,那个绰号叫白兔的女孩还在哭,老师没法上课,气得丢下粉笔走了。
放学后他远远的跟在女孩身后,女孩掏口袋时发现糖不知何时被塞进来了,她急忙把糖都丢在地上,很多颗,在阳光下,缤纷的糖纸发出耀眼的光芒。
他升入中学后常常和社会上的无业青年混在一起,看录像,打群架,调戏妇女,变成了一个在同龄人眼中很神气的另类分子。谢凋一直不能忘记他孤独的站在操场上的身影,他瘦小的身体坐在空荡荡的操场上显得渺小而荒诞,有一种既然被淹没的危险。
谢凋坐在沿窗的位子朝外看,觉得无法言说的凄冷纠结在眼睛里,泪水就要落下来。
望溪镇周围便是农村,共分为十四个大队,这些大队的名字都铬上了鲜明的时代标记,如红旗,四旺,革命,东方红,先锋,红卫……去太湖的一路上会经过三个大队,东方红,红旗,革命。谢凋常常和一些同学去太湖,并非有什么风景可言,而是无所事事的少年需要马不停蹄的奔走。
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就在追逐打闹间完成,那是一条还算宽敞的泥路,农村的路大抵如此,所以农村孩子下雨天时鞋上总是沾满了惊人的污泥,这样肮脏的泥让谢凋觉得压抑,心情随之跌落。
在晴天的时候,路边的风景却是如此美丽,有的是绿,有的是黄,谢凋分不清农作物的季节,分不清荠菜与野菜的不同,分不清稻子与麦子,更不知道究竟几时才会油菜花飘香。走在微风拂面的路上,拖拉机经过时急急的避到一边去,更多的时候路面安静,沟渠里甚至能看到青蛙在蹦蹦跳跳。
谢凋至今仍记得在某个转弯的地方看到一株白莲盛放于池塘里,同伴惊喜的跑过去,找来木棍把莲花扯向岸边,然后趴在地上用力折下了莲花,卡嚓一声,谢凋听到了娇脆被拦腰截断的声音。这株莲花一路上被不同的手掌执捏,到谢凋手里时已经奄奄一息,她默默的交给了别人。
所谓怜香惜玉,只是香玉们自己的良好愿望与天真恳求,人们内心都有破坏欲,倘若不爱一个人,又怎会心存怜惜,倘若不过是一时欢娱,无非是贪慕颜色。
朱宝适在联欢会上讲了句令在场所有人喷饭的话,色之不存,爱将焉附。谢凋在哄堂大笑的一瞬,发觉自己和朱宝适有着一样悲观的见解。
太湖犹如镶在江南土地上的一颗明珠,凭添了空灵风景与神秘传说,更带来无限丰富的资源。革命大队在太湖沿岸造了白色的堤坝,使这一带的湖水纳入了秩序。近湖一带种植了大片的芦苇,芦苇迎风随浪,是一层又一层翻不完的风景,色泽微黄,质地轻柔,如同一个野生的梦想,诉说无限。
谢凋坐在堤坝上凝视远方,湖面上点点船帆,隐约可见岛屿的青痕,那水天一色仿如世界尾声,但只是错觉,有时眼睛也不可靠。谢凋怔怔的看着,被湖风吹起的长发扰乱了视线。
她回过头去,于秀拿着一把蜡烛形状土黄色的植物晃动,这是洋蜡烛,农村以前没有电时就点这个。
她热情的塞了两根洋蜡烛给谢凋,并告诉谢凋还需要哪些步骤才可以引燃。谢凋哑然失笑,明明是土生土长,怎么反而叫洋蜡烛?
有些事物竟然理直气壮的颠倒了,寻根溯源也得不出个所以然来。谢凋到底还是把怪里怪气散发着青草味的洋蜡烛忘在了堤坝上,当她想起时,回程已经进行了大半,她回头张望了一下,第一次感觉到回不去了。
事实上为了两根无关紧要的植物回去很可笑,理由不够,所以不成立。那两根她把玩过的洋蜡烛在堤坝上渐渐风干,然后可能被某个经过的人一脚踢下了湖。谢凋没有机会见到植物发光,也不会特意为了这件事去问于秀。
生活中总有许多微不足道的细枝末叶理所当然的被忽视掉,有些洋蜡烛天生等不到本身发光属性的实现就枯萎了,有时候谢凋想,自己是谁生命中可有可无的旁枝末叶呢,自己对于哪些人重要,次要,或者可有可无。
和葛列一起时,蔻色最俗不可耐的弱点暴露得淋漓尽致。她一个劲问葛列,你爱我,有多爱,会爱多久,你只爱我一个么?葛列起先一一作答,哪怕撒谎骗她,次数多了到底不耐烦。
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很琐碎,像一个磕瓜子的女人?
蔻色不置信的看着葛列,退后一步,她不敢相信葛列会用这样的语句来形容她,曾经他拉着她的手说,蔻色,我喜欢你。当时是那样的诚挚温柔,蔻色的心如同积雪遇见了烈焰,瞬间化零。
桑田和朱宝适第二次邂逅是在图书馆,宝适站在书架前一本本看过去,桑田站在她对面,从书上端的空隙里看到了她,于是轻轻推出一本书。宝适一怔,推回去,看到了书籍里桑田一部分脸。宝适微笑,拿了本书往出借处走,桑田跟在她后面,你喜欢陈染?
很喜欢,宝适办完了出借手续,走出图书馆。桑田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宝适回过头问他,有事?
上次我等了你很久,你怎么不内疚?
有啊,我内疚都不敢再面对你,宝适轻笑。
不行,我欠下人情会寝食不安,请你吃可爱多。
宝适看了下腕表,现在?
难道需要预约?桑田身子一侧,作了个惊讶的表情。宝适微笑着看桑田年轻健康的脸。从那次起,她和桑田一直保持着不徐不急的交往,桑田富有生机的特质给她添加了许多色彩,但是宝适没有告诉桑田,她对他的感觉止于喜欢。
第一次和桑田接吻是在露天电影茶座,他们坐在最角落的地方,宝适有些近视,只看见屏幕上晃动的人影,依稀知道是多角恋爱。
宝适看得心不在焉,时而低下头去喝橙汁,甜味在齿间酝酿芬芳。橙汁喝完后,宝适靠在椅背上,从桑田那里拿了支红南京,仰起头吞云吐雾。
眼前的深蓝夜幕忽然换成了桑田的脸,宝适懒懒的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烟圈撞在桑田的脸上,而桑田的唇抵在宝适脸上。
他略微犹豫了一下,移至宝适的唇,感觉着她细细的纹路。桑田用舌尖试探宝适的防备,宝适轻轻推开他,低头掸了掸烟灰。
电影终于结束了,桑田送她回去,在树荫浓密的地方桑田搂她的腰,直接吻她的脖子,从左到右,在温柔的吻里,宝适仰起头,看夜幕里寒星点点。桑田还是一个单纯的男孩,他的身体充满激情却并未失控。他的吻节制而怯懦,似乎不够自信,只需宝适丝微的拒绝,桑田立刻就会放开。一个乖巧听话,从不跷课的好孩子。
在宿舍里闲聊时,蔻色好奇的问宝适是否爱桑田。宝适还没有回应,徐汀在一边飞快的说,桑田太小啦,和朱宝适不配。
张亚笑,这话说的,宝适能有多老?桑田瞒可爱的,穿T恤衫的样子很健康。丁丽,你觉得呢?
沉默片刻,丁丽说,桑田不错。
我们都讲啦,蔻色推推谢凋,你讲。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谢凋斟酌了一下,清清楚楚的说。
宝适站起身说,我下去买烟。丁丽抬起头说,我正好去买泡面,一起去。蔻色笑着说,叫你坦白从宽就开溜,罚你请我吃羊肉串,多放点辣酱。
张亚说,还有我。
宝适笑着说,我买三十串回来喂猪。
谢凋递给她十块钱说,帮我带盒茶花。
谢凋有时抽沙龙,有时抽茶花,摩尔,云丝顿,而宝适向来只抽蓝七星,她抽烟是真的有瘾。有次听一个冗长乏味气氛严肃的讲座,宝适趴在桌上,脸枕于左臂,悄悄的抽了半支烟。
丁丽长得眉清目秀,太过安静而显得拘谨。她五官紧凑,眉毛没有修过,看上去凌乱粗重。
丁丽有许多漂亮衣服,但她是平胸,身材像个小女孩,所以那些衣服穿在她身上类似于明珠暗投。宝适和蔻色有时会向她借衣服穿,她不懂得拒绝别人,宝适将满是烟味的衣服还给她,她也不生气,平平静静的将衣服泡在水盘里。
有次蔻色穿了她深蓝色的背带裤,打翻了墨水在裤子上。蔻色拿着刷子用力刷,墨迹是洗掉了,但是裤子却掉了颜色,成了一块突兀的浅蓝。蔻色很内疚,丁丽却一个劲的安慰她,蔻色对谢凋说,丁丽性格太温柔了,以后哪个男人讨到她要幸福死了。
男人喜欢温柔的女人,是这样吧,蔻色的万般温柔,却抵不过朱宝适一个眼波。
宝适和丁丽在小店里买齐了东西,然后站在烤肉摊前等。夜风有些瑟瑟,红色的火苗烧灼着肉串,香味在煎熬里一丝丝散发出来。
在回去的路上丁丽问宝适,你和桑田到底怎么一回事,算是恋爱吗?
宝适说,他觉得算,我觉得不算。
为什么?丁丽问。
因为我不能拿来出同等的心力对他,宝适终于说出了这句话,她暗暗叹口气。
大二暑假,桑田约宝适去泽山岛。宝适正要回绝,边上的蔻色却高高兴兴的说,好啊,我叫上葛列,我们四个人去。
桑田神采飞扬,最好不过,我们还可以打八十分。看着桑田一脸期待的样子,宝适只能点了点头。桑田握住她的手,清清爽爽的笑了。
宝适有时也希望自己可以爱上桑田,可是实在有心而无力,她只能怅惘的看着桑田越陷越深,自己却置身事外。
她去酒吧打工时桑田每晚都来接她,坐得闷了就趴在吧台上睡觉。宝适一边敷衍别的客人一边无奈的看着桑田,他完全不必来接她,她对于这个城市的黑夜从不惧怕,她所惧怕的早就被时光所活埋。
可是桑田非要来接她,渐渐的,她也就习惯了有桑田相伴的归程。人说到底都是自私的动物,享受着他人的关爱,私心里希望多多益善永不熄灭。她和桑田会如何戛然而止,他是否会伤了心,恨了她,决绝离去。
桑田对她来说是一抹稚嫩的绿,清新生动,但他们到底没有交集,到底格格不入。桑田那样年轻,对人事充满了信心,生活纯朴而正常。宝适觉得自己没有办法把份量嫁接到桑田身上,他们只能分享美食。
桑田喂她吃豆腐花时,宝适觉得幸福满溢,坐在小卖部淡黄色的椅子上,阳光扑面,桑田举着白色的调羹一勺勺送到她唇边,动作细致温柔,仿佛他永远不会生气,永远在等宝适张开嘴。
炎炎夏日,众人都在抱怨天气的邪门,桑田拿了盒三色冰淇淋给她消暑,宝适生怕桑田对自己太好,以致于无法偿还,成为一生的愧疚。她抬头看着额上汗水细密的桑田,微微的叹息凝成了一个充满感激的眼神。
葛列比以前更俊朗,穿着深蓝色的衬衫,胡须没有刮干净,有一片硬生生的淡青。葛列递了根烟给桑田,转过头对宝适说,抱歉,我没有习惯给女人敬烟。宝适不置可否。
葛列靠在站台的不锈钢柱子上看腕表,蔻色终于出现在路那边,她拎着两个庞大的袋子。桑田看了葛列一眼,向蔻色跑去,接过她手里的袋子。蔻色穿着柔黄色的连衣裙,系带凉鞋,整个人显得明媚而轻盈。
你买那么多东西做什么?葛列低下头,墨镜落到挺直的鼻梁上,蔻色抱住他的胳膊说,吃啊,听说岛上没什么地方可以买。
桑田拎着沉沉的袋子,背有些弯。宝适看不过去,伸手要帮他分担一个,他侧过身子,温柔的摇摇头。
他们先在云州坐公交车到东山,然后去码头等待泽山岛的渡船。渡口的船夫告诉他们,渡船早晚各一次,现在干等着,不如坐快艇去。蔻色惊慌的说,我不会游泳。葛列说,又没叫你游过去。
万一翻船哪,蔻色紧张的说。
那就祈祷自己有惊人潜能,葛列没心没肺的说。
坐在快艇上宝适有种异样的感觉,她从来不知道太湖竟然如此宽阔而浩大,视野所及全是水,这水仿佛随时会吞没小小的快艇,而快艇似乎在无规则的横冲直撞。
破浪前进,激起的浪花如砖头般重重的砸在了他们的脸上,身上,蔻色和葛列坐在前排,蔻色像只猫一样缩在葛列怀里,葛列则抬起头,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宝适闭上眼睛,心里起先有丝微惶恐,觉得自己一个人被丢到了水中央,随时都会被翻天覆地的水淹没掉,后来渐渐褪去了初时的骇然,变成一种令人心旷神怡的飞行。宝适觉得恍然如梦,远离了人世喧嚣,只剩下这扑面而来飞溅的水,一朵朵乍然开放,稍纵即逝,世界只剩下深深浅浅,明澈清澄,无忧无虑的蓝。
宝适喜欢蓝色,特别是蓝中有白,白中有蓝,这让她想起风信子,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风信子,但宝适固执的认为这种植物最配得上灵性飘逸的蓝。
谢凋只钟情暗色的东西,她显得有一些黯然,像烟灰,过期杂志,没有上紧发条的钟表,像一切缓慢的事物。
她未经年轻直达衰老,在骤变里陡然成长,眼前只看得到黑白灰。
有时坐在天台上抽烟,看着对面高高低低的建筑,以及十八层的市政大楼。她想自己是否活得过三十岁,她的生命其实早就应该终结,苟延残喘这么久,到底为着什么。最悲痛的日子一直是聂政在鞭策她,而今聂政撒手不管,任由她自生自灭。
去年除夕她在云州一家酒楼促销啤酒,人声喧哗,觥筹交错,她穿着绿色的短裙穿行在宾客如云里,用职业的笑容向客人推销啤酒,帮他们打开瓶盖,赠送小礼物,她被呼来喝去,就算有男人趁机捏她一把,非但不能横眉以对,反而得挤出一个笑容说,新年快乐,吉祥如意。这句台词是经理特意吩咐下来,叫每个促销小姐不停的向客人说,反正礼多人不怪。一晚上她说了多少遍?这样喜气洋洋的祝福,其实不过是自欺欺人的空话而已。
几乎所有的客人都是全家出来吃年夜饭,男女老少都齐了。谢凋在三号桌向一位涂着紫色眼影的少妇推销啤酒,她不耐烦的回绝,不要不要,我们只喝红酒。
谢凋怔了怔,旁边风度良好的中年男人说,小姐请拿两瓶给我吧,我喝啤酒。少妇脸一沉,你理这种女人作什么,喝了她一瓶啤酒,她就没完没了,不许喝!
谢凋吸了口气说,对不起,新年快乐,吉祥如意,然后默默走开了。不一会儿,刚才那个男人走过来,递给她二十块钱。他说,小姐,你打个车回去和家人团聚吧,也祝你新年快乐,吉祥如意。
谢凋的泪水就这样无声无息掉下来,忙碌了整晚的疲惫一下子涌现,她靠在墙壁上,手里握着两张带着余温的纸币。她哪有家可回,哪有团聚可指望,城市的夜灯光璀灿,烟花此起彼伏,一切的一切都像一个盛大的布景,反衬了她的凄凉。
谢凋穿着黑风衣慢慢的走着,空气里有硫磺的味道。当十二点钟声响起,爆竹声裂烟花四起,那样震耳欲聋的碎了谢凋的心。她伫立在人行道上,抬头看绚烂的夜幕,被这种普天同庆的喜乐刺伤了,众人皆醉我独醒。谢凋分明觉得这些快乐不属于她,而她就像落在地上的碎屑——燃烧过后,残缺而空洞。
燃烧燃烧,四面都是火,热浪滚滚,看不清楚,只记得一个狰狞的面目将她撕咬,这面目也许就是死神,也许不是,她的手腕上至今还有当时烧伤的痕迹,她对于这些永生不能释怀,这充满了咀咒的世界。
住在学校宿舍里似乎只剩下了她和另外两个男生,他们是出于节约费用的考虑而没有回家,同时在打工挣下学期的生活费。有一次他们一起来找谢凋,约她过年包饺子,她拒绝了,她站在宿舍楼底下淡淡的拒绝了这两个相貌普通的男生。他们被激怒,于是半夜三更打电话来,谢凋迷迷糊糊的拿起电话,没有任何声音,放下去,电话铃又清晰而尖锐的响起。三番四次的恶意骚扰,迫使谢凋拔掉电话插头,于是那年的第一天清晨,她没有接到来自聂政的问候。
聂政一直拔不通电话,只好黯然的放下,去吃妻子盛好的一碗汤圆。他慢慢的吃着,耳边是妻子的唠叨声,唠叨他没有积蓄,唠叨他分不到二室一厅的房子,唠叨他不带她去城市里买衣服,窝在这个一无所有的小镇上度日如年。
聂政对于婚姻并无期望,所以也不存在失望,他知道不过是娶了一个平常女人,她没有可圈可点的地方,做菜常常忘记放盐,洗衣服时会把内裤放在一起洗,她的乳房瘦小,像两只可怜的馒头。她容貌平淡,用劣质的口红把嘴涂得香艳,她指甲里经常有来历不明的污垢,还常常伸进嘴里去挖嵌在牙缝里的残菜肉屑。她**的时候发出夸张而做作的声音,她喜欢钱,对聂政的工资数目了如指掌,她认为聂政完全没有必要有零用钱,认为聂政吃饱穿暖并且有她这样的妻子,不知是几世修来的福份。
聂政并不厌恶他的妻子,他一早就知道她是怎样的女人,他之所以娶她最大的原因就是把自己固定起来。聂政需要有一个人融入他的生活,像乌鸦一样打扰他的忧伤,把过去的秩序都推翻,在废墟上建立一个看似完整的家庭,这一切庄玲完全可以做到。
当介绍人把庄玲带到聂政面前时,他就决定娶这个女人,她穿着大红色毛衣,烫着一头乱发,笑的时候露出微微发黄的牙齿。庄玲一直以为聂政对她一见钟情,不知道自己只是恰好走进聂政的设想,重建了他的生活。她不过是一个棋子,却自以为控制了全局。
庄玲在镇上文化中心的图书馆里上班,图书馆里不仅有几千册图书,还出借VCD。庄玲的工作使聂政更方便接近她,聂政开始去那里借书借碟片,借完二十四史和枪战片,他们就注册结婚了,并且举行了还算热闹的婚礼,这个庄玲张罗的婚礼使聂政彻底变成了一个穷人。
婚后聂政再也没有去过文化中心,那是镇上所有不良分子聚集的地方。他们大多没有固定职业,随时可以两伙人在文化中心前面的空地上斗殴。他们中有一些尚未成年,逃课,退学,和父母关系紧张。
这里出入的女孩都身份可疑,她们抽劣质烟,和不同的男人躲在录像厅里亲嘴抚摸,然后被他们带去某个地方上床。她们那样年轻,完全不计后果的挥霍自己,变得声名狼藉后会离开这个安静的小镇,从此下落不明。
文化中心的一楼是设施简陋的乒乓馆和桌球房,都只有必备工具,房间显得空荡荡。庄玲所在的图书馆设于桌球室边上,她每天都坐在那里磕瓜子,织毛衣,和年轻男人说话。庄玲遇到聂政时已经二十七岁,因为并没有男人真的看上她,所以名声倒也清白。
她觉得自己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庄玲最大的优点就是自信,最大的缺点就是盲目自信。她总以为图书馆里来借书借碟片的男人都是为她而来,这些书多么乏味无趣,而她,是坐在图书馆里一道美丽风景。庄玲生活在自己编织的快乐里,每天都觉得阳光灿烂。
文化中心二楼是录像厅与舞厅,装修颇为华丽,烟雾缭绕的空间里弥漫着淫秽的气氛。庄玲有时会被领导叫到二楼去帮忙,每次她都很踊跃,认为自己的姿色受到了某种程度的肯定。在昏暗的灯光里时常有男人凑过来和她套近乎,她会严肃斥责这些男人,捍卫了良家妇女的尊严,然后她觉得聂政真是个幸福的男人。
庄玲的生活与聂政汇成了一片,他们住在望溪中学的教师宿舍里,校方因为聂政结婚的缘故又拨了间同样大小的房子给他们,但是两间相隔了七八米,在庄玲的指挥下聂政以前住的那间成了厨房兼客厅,而新拿到的房间作为卧室。
新婚之夜庄玲要求聂政抱着她入睡,这对于聂政来说实在是一种苦刑,他多年来一直习惯独睡,忽然必须抱着一个女人入睡,浑身都觉得难受。他常常趁庄玲睡着后把手从她脖子底下抽出来,任是动作轻柔,庄玲都能惊觉着睁开眼睛,几次下来聂政就懒得反抗了。他慢慢习惯了庄玲的身体,和她发间蜂花洗发露的味道。
各种花俏牌子的洗发水争相问世,可是庄玲却雷打不动的只用上海蜂花,从这小小的细节上,聂政觉得这样的妻子即便有千万种不足,也将从一而终。她虽然渴望男人的青眯,但还是有着谨慎的忠贞,庄玲仍是处女这一点令聂政感到心安。
他们第一次躺在床上时,庄玲平瘦的身材令聂政有些犹豫,庄玲却一把搂住他,聂政唯有集中心思酝酿出一些欲望,匆忙的进去了。庄玲突然厉声尖叫起来,这一声刺激了聂政的好奇与征服欲,他坚决而用力挺进,运作。庄玲咬住嘴唇,身体直直的,泪水与汗水淌了一脸。聂政的前半生就在这个叫庄玲的女人身上结束了,在聂政年轻的时候他从来不曾想过会和这样平淡的女人结为夫妻,聂政年少轻狂恃才傲物,生命中不缺的就是女人。
二十七岁那年,他义无反顾的来到了望溪教高中语文,他这个当年南大的风云人物就屈才成了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
遇见林风,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转折点,他为了她放弃了女友,放弃了工作,放弃了前程,跑到这个不知名的小镇做她的同事,和她在一个办公室里,眼睁睁看着她和丈夫一同进出。
她的丈夫是一个沉默的男人,教初中地理,除了能够将中国地图准确而迅速的画在黑板上,没有别的本领。
聂政本来只想在望溪呆两年就回去,但是一年一年,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勇气离去,他的生活在望溪扎了根,他对林风的感情与日俱增,浓得化不开,而当时她已经二十八岁,她的生活固定成形,无法动弹,他们的通奸长达九年,这个秘密随着一场火灾而灰飞烟灭。
他们选了一家墙壁干净布置简洁的旅馆,蔻色和葛列自然住了双人房,而宝适和桑田各自住了单间。宝适的房间朝南,站在小小的白色阳台上,可以眺望淡蓝色的太湖。宝适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常常唱的一首童谣,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水上有白帆……她一边想一边轻轻的唱出来,然后想到童年时父亲给她买铁臂阿童木的连环画,想到母亲帮她扎高高的辫子,这一切都真实存在过,受尽疼爱,无忧无虑的童年,母亲拉着手风琴唱这首歌给她听,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吴侬软语,温柔婉约。
这一切的毁灭缘于一只汽球,她九岁,穿着公主裙,指着街对面的汽球说想要一个,父亲于是走过去帮她买。
车流如织,没有红绿灯,过与不过全凭直觉判断。
父亲判断错误,命丧车轮底下,一辆深蓝色的卡车碾过了他,仓促间没有人看清车牌号码。在尸体的边上有买给宝适的红色汽球,存在与消失瞬间转换。
守灵时,母亲忽然朝她跪下,求求你,放过我。
亲戚们急忙上前搀扶,宝适迷惘的站着,不知道母亲在说什么。
那个拉手风琴的女人变成了另一个人,她发疯般朝宝适磕头,指着她对亲戚们说,就是她啊,她的命太硬了,算命先生看了生辰八字说命中注定要克双亲,所以我才帮她找了个干爹压压邪气,她不会放过我,一定不会……
宝适的干爹大声斥道,她是你女儿,不要胡言乱语!
不是,是我们前生欠了她,她现在来索命!
母亲疯了,被送进了后庄镇的精神病医院。宝适由干爹领回家去,干爹做水产生意,在八十年代末期发了财,宝适从十七岁开始就是干爹的女人,他打麻将时叫她坐在腿上摸牌,夸她手气好,给他带来财运。
她每年去看母亲两次,她早就不认得了宝适了,咧着嘴对她笑。宝适静静的坐在她面前,临走前都对她说同一句话,不是我害的,是意外。
母亲还是笑。
她考上了大学,离开后庄镇,她想在云州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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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i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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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4 週日 200509:10
  • <搬>匡匡:永远的伊雪艳

  
        今年的冬天早早不顾一切的就来,不成个道理。日日冷的不象话,太阳却出得老大,天,空前绝后蓝彻了骨。 
        我一向保持少食少眠的习惯,终日十几个小时困在电脑屏幕前。这个毕业设计已经熬了我三个月,头发几乎没白了去。导师三天一个电邮来查我进度,其他时候任由我自己去消磨,反正到时候交不出货色,跳脚的也不是他。有时我空下来会去研究院翻文献三数个小时,然后依旧开车回来自己房间,因为没地方可去,也没有合适人选可同去,偶尔有人,又没好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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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i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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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 01 週四 200510:41
  • <搬>黄碧云: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我上那“思考的艺术”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我给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她一抬眉:“呵,也不见得。”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行的。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她说:“好。”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叶细细。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我听过你。”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报见到。那是你,是吗?”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了一个粉红色32B的美顿芳胸围,真土!”我说:“错了,32A才对,我瘦嘛”我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127;”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欢TOM 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她的身体极柔软。我们都是女子。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 CARTER。我们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我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脂粉。之行的眼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之行之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黑色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
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我今天很高兴。”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 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脱了鞋裤,吻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但之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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